2012-12期●随感录●

有感于周恩来 “十条家规”

作者:刘建明

周恩来同志是新中国的开国元勋,一生光明磊落,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政治操守和优良作风。他不仅是党风的楷模、治国的典范,也是治家的榜样。
  作为共和国的大管家——国务院总理,他给周家订立了虽不成文但一直被严格执行的“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总理订立“十条家规”,用来约束亲属们的行为,不许其谋求半点私利,不许其享有任何特殊照顾。他对亲属如此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着实难能可贵,令人敬佩。显然,这“十条家规”不仅是周总理高尚人格的真实写照,同时更展现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尤其值得领导干部学习和借鉴。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却忽视了家规的作用,自认为订立家规是多此一举,毫无必要,因此,在对待自己亲属的问题上,不仅对他们的不当行为和错误做法不教育制止,反而包庇袒护,以感情代替原则,把人情凌驾于人民利益和党纪国法之上;甚至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滥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庇护。这样一来,既害了自己的亲属,同时也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那些被查处的官员中,因受亲属拖累而腐败堕落的不在少数,教训可谓深刻。
  家风连着党风,家风关乎形象。领导干部能否管好自己的亲属,不仅关系到自身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是一个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原则性问题。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在处理亲情与党性的关系问题上,不妨学学周总理,也订立个家规,来个“约法三章”,要有不徇私情的勇气,经常给自己和亲属们敲敲警钟,消除头脑中的特权思想,从而营造良好的家风,做一名合格的党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