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反腐败,一直是全社会热议的话题,也是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今年1月9日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为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本刊辟设“警钟”栏目,不定期刊登反腐败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读者予以关注。
“上药总裁吴建文出事了!”
这样的猜测,源于一份改组后新上药董事会的名单。2009年,上药集团准备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而作为上药总裁的吴建文,其名却未出现在新董事会的名单中。
2010年7月14日,不胫而走的消息终于得到证实。经报中共上海市纪委批准,上海市国资委纪委以吴建文已违纪违法,对其进行了“双规”。
2011年11月8日,这位年仅28岁就坐上国企新亚药业副总交椅、39岁被提拔为上药集团总裁的青年才俊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四项罪名提起公诉。
一
吴建文1991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便进入上药集团工作。凭借响亮的学历背景和之后不断的充电学习,吴建文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在学识上也更进一步,获得了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个人的努力和实力,使他获得了企业领导的赏识,并一路官运亨通,先后担任新亚药业总经理、董事长,新先锋药业总经理,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直至上药集团总裁兼新先锋药业董事长。
可惜的是,这个颇受命运眷顾的高材生并未将自己的才学用于药业事业,反而被迅速膨胀的权力激发了贪婪本性,以权谋私,大把捞钱,仿佛一个魔术师,将权与钱的换位交易玩得风生水起。
时间拨回2000年,那时上药集团旗下抗生素业务连年亏损,为了扭转亏损,企业选择采用“总包”销售方式,以“20扣”将产品卖给总包商,即如果药品批发价为10元,就以2元卖给总包商,总包商再以10元的价格卖给一级分销商。
“20扣”模式虽令企业抗生素业务摆脱了连年亏损的阴影,却把利润都让了出去,即使业务销售额被放大到20亿元上下,但这一业务却并不赚钱。
然而,对当时接手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一职的吴建文而言,这“20扣”模式却效用很大。撇开它让公司“消瘦”的窘境,总包商“肥了”却是不争的事实。至于哪家总包商可以肥,牌权就在吴建文的手里。
从后来查证的犯罪事实看,吴建文受贿索贿的1200多万元中,有部分正是出自“总包商”之手。吴建文均为其在药品代理、销售业务中谋取过利益,而他们对吴建文的“孝敬”自是不在话下。
据悉,吴建文案发后,重组后的新上药集团已将绝大多数“20扣”的产品调整为“70扣”或者取消了总包,如今这一举措也使新上药的净利润获得了很大的增长。
可以说吴建文案发,那是迟早的事,他对金钱的欲望,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吞噬着一切接近他的人。
吴建文膝下无子,也无家庭负担,年纪轻轻又登上集团总裁宝座。收入自是不菲。据办案人员了解,从2003年3月到2007年7月间,吴建文在上药集团获取薪酬共277万元,月收入高达3万余元。而这段时间却也成了吴建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集中阶段,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
据了解,吴建文在2002年至2007年的短短五年中,先后购置豪宅不下10套,这些房产的购买离不开行贿人的“资助”,其中不少资助项目还价格不菲。
2002年,吴建文在上海“天籁园”购买了一幢别墅,时价为168万余元人民币,吴建文只支付了70万元,余下的钱皆由吴某支付,吴某还先后送上70万元装修款。
2003年,吴建文在北京“长河湾”购买了3套房子,首付了56万元,贷款了210万元,剩余的130万元是以买房调头寸名义向山东菏泽的彭某要的。
2004年,吴建文又在北京华城住宅小区一期购置了一套全装修房,为付房款,他打电话给郭某,向他“借”100万元。
2007年,吴买了虹桥花苑的一套价值340万元左右的房子,首付款是130余万元,吴建文付了100万元,另外30余万元由杨某代为支付。剩下的200多万元则以杨某的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这套房子的贷款,杨某一直支付到2010年6月……
从2004年国庆到2005年春节期间,吴建文当时的妻子刘某数度前往美国游玩,她让吴建文帮自己准备点美金,吴建文让她直接找吴某就可以了。吴某初次接到她的电话,殷勤地送上3万美金,随着后来刘某游玩次数的增加与索要美金的频繁,终感招架不住,但碍于吴建文的面子,又不得不答应,只能越送越少。
吴建文的手段还不止这些,“我老婆看中了一款宝马轿车,你去买一辆借给她开开吧”,在他的以借为名之下,另一名行贿人朱某也无奈买了部宝马送给了吴建文的老婆。
二
“办过这么多受贿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胆频繁直接索贿的。”一名办案人员如是评价吴建文。据统计,在吴建文涉案的33次受贿中,单笔受贿基本没有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1万美金的,其中索贿几乎占一半以上。
2009年11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先后收到了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转来的反映吴建文涉嫌受贿等问题的举报材料。2010年年初,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对吴建文正式开始了初查。
虽然,从举报到初查,吴建文已有所觉察,但这并未惊扰到他的索贿步调。当获悉自己正被检察机关开展调查的时候,他的反应非常人可比,并未忙于湮灭一切对他不利的犯罪线索,而是致电某药业公司负责人杨某,向其索要60万元现金。
甚至在被“双规”前的一个月,吴建文还要求下属企业负责人打10万元贿金到他的银行卡内。哪怕是在被调查的节骨眼上,他仍不知收敛,其爱财“胆量”可见一斑。不过令人好奇的是,吴建文究竟为何如此胆大,疯狂受贿、索贿的他难道真的无所顾忌,不怕东窗事发吗?
从其受贿经历看,他在接受了第一笔贿赂时,还是知道紧张不安的,但之后,他却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甚至时不时地找借口直接索贿。
比如有单位配车的吴建文为了打高尔夫球方便,暗示吴某自己喜欢沃尔沃越野车,之后,吴某便买了辆价值70多万元的沃尔沃越野车送给了吴建文。
类似的索贿借口不胜枚举,如他手头紧要调头寸、投资买房资金不够、亲戚出国留学要资助,等等,只要是需要用钱的地方,都成了吴建文向他人索贿的理由,而且常常是一个电话就让对方乖乖把一捆捆现金送上门。
三
2010年8月13日,吴建文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羁押期间,吴建文供述了自己收受1000余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而检察机关在审查时发现,吴建文还涉嫌犯有挪用公款罪。在检察机关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吴建文终于陆续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6年年初,一个叫陆英姿的女人向吴建文提出借1000万元的请求,并且多多益善。吴建文听后,二话不说,将公司账上能够调度的1250万元悉数借给了陆英姿。陆英姿是什么人?能让内心缺乏安全感又不轻信他人的吴建文如此爽快借钱?
这就要提到两者前期建立的信任和利益伙伴关系了。陆英姿是吴建文通过分公司沪港新亚的负责人胡某、周某认识的。其时,她向吴建文吹嘘自己上头有人,并且掌握住吴建文唯利是图的弱点,以高额利息为饵,给吴建文尝到了甜头。
2006年5月,陆英姿首次向吴建文借钱300万元,3天便还了钱,还兑现了10%的利息,甚至多给了10万元。接下来的几次借钱也都快借快还,好处费更是如约支付。
于是,对于陆英姿发起的这轮攻势,吴建文照单收下。当时,陆英姿还带了二三十本房产证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而当吴建文知道这些房产证都是被重复抵押的时候,1250万元已经出账。
陆英姿承诺还钱的期限早就过了,而她保证很快会还的那笔钱还不知下落。吴建文便让人去催,却拿到一个装有140万元好处费的旅行袋……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人的出庭指控中,吴建文涉嫌犯有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4万余元、5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至今仍有1485万元未归还;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港币110万余元。
由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1年11月8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建文上述四项罪名成立,总涉案金额高达5100余万元,四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专业和学识角度来讲,吴建文无疑是个青年才俊。可惜,在膨胀而无约束的权力面前,他的贪婪一点点地腐蚀了他的良心!从吴建文一案,我们再一次感到,对国企高管的权力监督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