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期●随感录●

阳光拆迁得人心

作者:孙杨生


  
  在享有全国文明城市美誉的江苏省张家港市境内,一条新建的港城大道宛如一支神来之笔,重彩浓墨描绘了原来交通相对落后的大新镇开发开放的广阔前景:韩国浦项株式会社在此兴建了全市投资规模最大的不锈钢有限公司,日资永恒钢铁、海螺水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此竞相开发。日前,笔者应张家港市纪委之邀,前往参观学习,听完情况介绍,从心底里感到,港城大道的阳光拆迁,绘就了一条沿江经济腾飞的阳光大道。阳光拆迁得人心!
  众所周知,拆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向来极其“敏感”,有的地方因拆迁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相当突出,引发的上访个案居高不下。不少人谈“拆”色变,把拆迁工作视为“天下第一难”,拆迁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扬子晚报》6月22日报道,2009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此类案件30件35人,占当年案件总数的25.2%。据调研分析,当年全市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有四大特征:一是级别不大,“主力”都是科级以下;二是“拆托”靠一块地牟利2000万;三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行业犯罪突出;四是拆了再拆,重复拆迁,或虚构项目,骗取私下交易,暗箱操作,腐败分子利用拆迁捞钱,可谓“办法”多多。
  与此适成鲜明对照的是,张家港市大新镇积极导入阳光操作的拆迁工作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透明运行。结果,限期三个月完成的征地拆迁任务,仅用40天就全面完成了。所谓“公开”,就是充分保障拆迁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整个拆迁过程公开透明。不仅拆迁前将拆迁方案、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工作人员等全部公开,在拆迁过程中还对每户的拆迁面积、补偿金额张榜公布,对确需政策照顾的困难拆迁户也进行名单和政策公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对每一份签订的协议,都随时提供公开查阅。不仅利用公开栏、政务网站进行公开,而且在拆迁户所在地进行公示,让群众相互监督。所谓“公平”,就是明确拆迁、被拆迁双方地位平等,拆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所谓“公正”,就是坚决制止拆迁中的人情照顾,公正对待每一个拆迁户。对所有拆迁户坚持不分亲疏,不论贫富,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凡出现差错,依据事实,坚决纠正。
  笔者认为,腐败是人民的大敌,是党的大敌,也是国家的大敌。无数事实说明,阳光下的权力,是腐败的克星;暗箱中的权力,是犯罪的温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公开、公平、公正”,是广大拆迁户对拆迁工作的共同要求,也是广大拆迁工作人员的共同心声,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抓手,在全市率先推行阳光拆迁的创新举措,从制度上、机制上、监督上规范了拆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俗话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他们的经验,很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