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期●随感录●

“官”“商”交往要有道

作者:赵 畅

3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这番语重心长之言,既点中了部分领导干部的“软肋”,又给出了药到病除的良方。

尽管“官”与“商”身份不同、职责不同,然而恰恰因为围绕经济发展,两者便有了服务与被服务的互动关系。自然,只要双方的互动是协调、和谐、良性的,就能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然而一旦到了“官”“商”不分彼此的地步,在“纷繁的物质利益”面前,有些“官”便会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拿不住自我,从而被个别唯利是图、不怀好意的“商”拖下水去,以至于拿原则做交易,在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为“商”谋特殊利益。

要知道,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朋友,交的不是钱,不是物质上的好处,而是交共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之心;鼓励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是通过提供帮助而替自己邀功谋利,而是要通过自己的服务助企业渡难关、求发展。从本质上说,领导干部除了提供职责所在的服务,不应向“商”求其他任何的物质回报。只有认识到这一点,领导干部才能更好地做到:对“商”提出的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大胆地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落实;而对于那些过分的不合规矩的要求,则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

领导干部只有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才能不为利沾,不为利动;只有“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才能面对界限望而生畏、望而却步,因为谁模糊和混淆了界限,谁越过了界限,谁必落入陷阱、跌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