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期●《改革开放30年》征文选登●

《犟队长》演出风波始末

作者:吴炳南


 

作者与赖少其(右)合影于1988年11月  (蒋廉声摄)
      1979年2月4日,安徽省文联党组成员、知名小说《还魂草》作者江流要我出一趟差,说阜南县吴兆洛、许春耘、李松岗三人合写的嗨子戏《犟队长》,在阜阳地区调演获奖后,受到公安部门的反对与打压,赖少其同志(时任文联主席、党组书记)收到三作者的申诉信,党组会上决定受理,派你去做次调查,事关紧急,希望坐飞机尽快前往。我当时在文联所属省戏剧家协会工作,凭直觉立即感到这份差事的沉重与风险。
      我与王长安同志组成调查组,于2月6日清晨出发,当晚抵达阜南。在县招待所投宿甫定,再次阅读《犟队长》剧本和作者来信。
      尽管剧本还比较粗糙,但剧中人物犟队长坚持因地制宜种花生不惜冒坐牢、“办学习班”的风险,顶撞下乡蹲点的县公安局长强行犁地改种水稻的“瞎指挥”,其维护农业生产自主权和农民人格独立的立意无可指责,与全国开展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的精神正不谋而合。在地区文艺调演中,《犟队长》获得创作、演出二等奖。但因剧中被批判的人物是公安局长,引起县公安局某负责人不满,他便通过地区公安局个别负责人疏通地委宣传部某副部长,将该戏在获奖名单上除名,并扣发奖金。戏遭停演,作者受到种种非议与责难。
      次日,我们便赶往县公安局开始了这次调查工作。我们认真听了几位同志的意见,觉得并没有新的可站住脚的道理,反而证明了作者的来信所述情况是属实的。交谈中,公安局主动给了我一份盖有公章的《送阅材料》,时间是1979年1月4日。原来他们早在一个月前,以县公安局名义向上级领导分送《送阅材料》并附上《犟队长》剧本,将三作者列为被告了。 《送阅材料》除了用似是而非的说词和僵化观点反对以公安局长为戏剧对立面外,就是上纲上线指责作者“锋芒直指专政机关”、“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煽动群众与专政机关对立”,质问作者“用心何在”?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此后两天,我们转向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文化馆走访十几位有关负责人和办事人员,把该戏从彩排审查、获奖前后变化到禁演的全过程了解得一清二楚,事件的每个环节,包括当事人、经办者、具体时间地点都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按手指印。各种证据刚接到手,省剧协办公室来长途电话,转达江流询问调查进展情况,并告知北京《文艺报》记者杨天喜也要来安徽调查《犟队长》事件。
      返程时,我们在阜阳停留一日,将所调查情况简要地与地委宣传部部长、地区文化局长分别作了沟通,并表明态度:事件的缘起是双方对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在认知上存在差异,荒唐的“对号入座”,是产生这场纠纷的关键所在。他们予以认同。
      2月13日,赖少其认真听取我们汇报后,当场拍板:“文联有保障作者合法权益、维护艺术民主的义务。”他要我们以特约记者的名义连夜赶写调查报告,连同剧本、作者来信和公安局《送阅材料》,出一期《安徽戏剧》增刊,让各地进行公开讨论,辨明是非。
      增刊发出之日,正是全国沐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之时,迅疾掀起一阵《犟队长》事件热。阜南三作者每天收到各地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声援信,称赞他们勇于突破禁区。省剧协、《安徽戏剧》编辑部也接到支持、评介的文稿。《文艺报》相继发了杨天喜的文章。连公安部《人民公安》杂志也载文指责一些人的“旧警察老爷作风”。著名美学评论家王朝闻在一次讲话中也提及安徽的《犟队长》事件具有时代进步的意义。此事件也波及海外。 1979年初秋,以万里为团长的安徽省代表团抵达美国马里兰州访问,该州州长休斯与之会晤交谈中,居然提到《犟队长》,并且取出剧本《犟队长》、特约记者的调查报告以及报刊发表的有关此事件的评论文章等汇集。代表团成员之一、阜南县委书记陆庭植会晤时也在座,引发出一段有趣而活跃的对话。访问归来,陆庭植约见三作者,作了如实的传达。
      北宋王令诗:“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惟有执着“啼血”,才有浩荡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