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期●随感录●

欣闻村民“参政日”

作者:彭大贵


  
  据报载,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经过探索在农村中普遍开展了村民“参政日”活动,而且已经形成制度,初见成效。
  村民“参政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三公开、一评议。三公开,就是村干部当群众的面,把村里的政务说透,把村里的财务说清,把干部建房、娶媳妇等收没收礼的家务说明白;一评议,就是村民代表当场议看法、提意见,对干部进行民意测验。这种以村民“议政日”为载体的民主监督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推动了当地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
  实行“参政日”后,村里的事透明了,集体有事情好办了,个别干部多吃多占的现象减少了,村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增强了。英达镇山梨村原来计划用24万元修一条路和翻修小学校,这事在“参政日”上一说,与会村民认为,这些都是民生问题,是我们村民自己的事,当即表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材料的出材料,结果省了近一半费用。在几次“参政日”上,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建,提了20多条建议,大部分被村干部采纳。事后村干部总结一条经验:群众不动,一事无成;群众一动,水到渠成。实践证明,村民“参政日”活动好。需注意的是:一要经常化,一般一月活动一次;二要对评议的内容抓住重点,莫搞鸡毛蒜皮;三要把活动情况与实效及时向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