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期●学习与思考●

党的生命和力量

作者:孙殿林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新发展。
关于民主集中制,恩格斯早在建立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说过:“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① 1905 年12月,俄国社会主义民主工党在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中明确指出:“代表会议确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容争议的。”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88年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活跃,党就生机盎然,党的事业就欣欣向荣,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的事业就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危及党的生命。
      党一方面必须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确保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又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须结合,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在初创时期,党对中国国情还缺乏深入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也知之不深。其领导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左”倾教条主义者王明所掌控。王明以“真理化身”自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第三国际指示神圣化,置民主集中制于不顾,独断专行,将党内许多正确意见和主张,指责为“狭隘的经验论”、“富农路线”,而且在组织上实行宗派主义的干部路线和“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党内斗争方针,极大地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结果导致红区损失百分之九十,白区损失百分之百。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纠正了“左”倾军事路线和组织路线。遵义会议是中国革命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转折,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中国共产党,挽救了中国工农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这一历史事实充分说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遵义会议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正确的革命路线,找到了正确的革命道路。民主集中制也得到正确的实施,从此人民革命事业以惊人的速度胜利前行:抗日战争,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为中流砥柱,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反抗外敌侵略第一次的完全胜利;解放战争,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打倒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在中国的总代理——蒋家王朝,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回顾总结党的历史,邓小平说:“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②
      在新的历史阶段和新的历史起点上,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警示全党:在“四大考验”面前, “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和紧迫。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把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改进和加强放在突出的地位。
      应该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同时也彰显了党的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实施,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党的十六大就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十七大又提出“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随着认识的深化,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也在积极推进。如,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公示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扩大基层领导干部直接选举范围等等。
      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民主集中制建设上我们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相比之下,党内民主要相对薄弱。如,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力的保障还不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党员意见、愿望的表达渠道还不通畅;党员干部不敢或不愿讲真话、讲心里话,只说官话、大话、空话还相当普遍;这就影响到党内的民主决策基础,也相对缺失党内对权力的有力监督。
      从集中的角度看,有的部门和单位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说了算还相当普遍和严重,所以有的人就戏说“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群众没有真理”,客观上变成了“变相家长制”。在干部任用上,个人说了算,助长了“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有的大局意识薄弱,对上级指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不认真,中央政令不畅通,有的严重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等等。
      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民主政治建设虽有较大的进步,但还有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给出的答案是切实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为基础,推进党内的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同志认为民主集中制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③这样的政治局面,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实践检验标准,又是民主集中制贯彻实施的最高境界。创造这样的政治局面必须具备必要的政治基础,也必须具备必要的政治条件。这个政治基础就是一切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主张必须是为全人类的解放和进步事业而奋斗的;具体纲领必须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具有这样的理想与信念的人,才会“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地位”,才会造就这样的政治局面。必要的政治条件是,一切党员干部都必须具有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性格、民主理念、民主素养,其中主要的方面是党的领导干部。党的干部除上述必要的修养外,还必须具有率先垂范的品格和具备善于统筹和驾驭民主与集中两个方面的能力,才能创造出这样的政治局面。凡是能创造出这样政治局面的基层组织,就是具有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的基础组织;凡是能创造出这样政治局面的政党,就是能赢得人民真诚拥护的、具有生命和力量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注:①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972年版第196页。②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0页。③引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第5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