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期●卷首语●

让“为官不为”者混不下去

作者:韦潇



     今年9月2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第二批核查问责“不作为”情况汇报。在前期第一批已有7个省对59名“为官不为”干部问责的基础上,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期、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不作为问题,又有24个省(区、市)将依法依规对包括厅局级在内的249名“为官不为”干部问责处理。

“为官不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

“为官不为”是个老问题。面对十八大之后狠反“四风”的形势,少数人又给“为官不为”找到了新借口:或是抱怨“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或是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或是吐槽“多干多错”,玩起大撒把……

日前,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报告。跟以往的查处违规事件不同,今年8月的跟踪审计主要督查的是“为官不为与慢为”,以促进该用的钱要用、该开的工要开、该做的事要做。督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率较低,部分已建成的安居房闲置或被挪作他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或违规认定扶贫对象;部分地区未及时出台发展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度滞后;一批重大项目推进缓慢……审计督查表明:这些问题明显与“为官不为与慢为”有因果关系。

干部就要干事,不干事就对不起这个以“干”打头的称谓。“为官不为”者,不是不想做官,而是一心想做“太平官”“潇洒官”,做“甩手掌柜”;不是不能为,而是不思为、不愿为、不敢为。若是让这些人长期主政一方,就会让当地错失最佳发展机遇,给百姓生活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同时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信任。

古人云“为官避事平生耻”。封建社会的清官尚有这样的认识,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怎能连这点起码的觉悟都没有呢?那些“为官不为”者,不属于贪腐分子(以后查出问题另当别论),但他们不履职、不负责的表现,严重违背了我们党的宗旨,违背了作为干部的标准,说到底,还是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上出了问题。

对“为官不为”怎么办?要靠两个制度来解决,那就是“问责”和“能上能下”。

李克强总理近年来多次强调:“对‘为官不为’,必须严肃问责。”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问责,就是追究责任,即便你没触犯党纪国法,但是在你的责任范围之内、职务范围之内,出了问题也要承担责任。要用问责制,厘清原委、分辨是非、明确责任、引出教训;要用问责制,让那些不干事、乱干事、混日子的官员曝光、显形、亮丑;要用问责制,倒逼出干部的责任感、事业心,把应负的责任担起来、把该干的事情做到位。

问责之后,必须有“能上能下”的组织处理措施。通过问责,对那些查明了的“庸懒散拖”官员进行教育、训诫和处分,予以留观、调整和撤换,情节严重的还要予以严厉处分,不能让这样的人继续“稳坐钓鱼台”。从某种角度来说,曾经长期存在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状况,也是造成许多官员“庸懒散拖”等病症的主要病根所在。唯有在干部队伍中坚持实行“能上能下”的机制,才能有效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清明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用这段话经常警示和激励自己,勤政爱民,做个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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