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期●随感录●

有感于“不沾光”精神

作者:孙道权


近日,看了报上两条消息:一则是焦裕禄的次女焦守云在谈到如何继承父亲遗志时说:“决不能因为父亲的事迹闪光,我就心安理得地去沾光!”另一则是当年孔繁森献身雪域高原后,有企业向其女儿孔玲所在班级捐款,孔玲说:人家捐资,是由于对我父亲的尊重,而我不能因为是孔繁森的女儿就享受这样的礼遇;对我来说,父亲永远是一笔精神财富,但绝不希望只以“孔繁森女儿”而立于社会。

多么好的回答啊!焦守云、孔玲的“不沾光”精神,不是一般的谦逊之举,而是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一种不同凡俗的品质和自强自立的境界。这“不沾光”精神,提出了一个人们习以为常却值得深思的问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历史,但每个人的历史只能由自己书写。自古虽有“老子英雄儿好汉”的说法,但实践证明,“老子英雄”是父辈的荣耀,儿女的路要靠自己去走,如果儿女不能自强自立,绝对是没有出息的。焦守云、孔玲的可贵之处正在于她们清醒地认识了这一点。在她们看来,自己只有继承父亲精神财富的义务,而没有靠父亲英名谋取私利的权利。

事实上,生活中一些“沾光”的后辈,信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比比皆是。当下“官二代”“富二代”“商二代”中,为非作歹、仗势欺人者也不乏其人。一些为官掌权的父母对儿女有求必应,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倍加呵护,千方百计利用其地位、权力和名誉,尽心竭力为儿女谋福祉。

如此“护犊”和“沾光”,不仅给父辈抹黑,助长了儿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惰性和依赖心理,不利于儿女道德品质的塑造和独立人格的养成。一言蔽之:害己误子!借来的光不明,沾来的光不亮,作为后辈人,只有自己发光才闪烁,还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培育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和荣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