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期●随感录●

乞丐现象一议

作者:胡兆才

每次上街,总能看到一些乞讨之人,他们之中不少人身患残疾,衣衫褴褛,或沿街乞讨,或蹲坐一地,前面放下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各种乞讨的理由。路人遇到此况,常会产生困惑与尴尬,你给不给他们钱?
  有人看到这些人,心中会升起怜悯,手不知不觉会伸进口袋。当然,施舍一两块钱对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是小事一桩。而对于那些乞讨之人,却能积少成多。这种事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想要,一个愿给,无可非议。
  粗看起来,给钱之人是有爱心与同情心,不给钱是不是有点麻木?但我们细细分析一下,这给钱与不给钱似乎同大方与吝啬又搭不上,而重要的是对这件事怎么看。报纸对这种乞讨有不少公开报道透露说,这几年,随着经济的大发展,从上到下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应的扶贫机构和慈善单位,当地政府对贫困对象和残疾人都有登记和帮扶规章制度,而且很多企业都有接纳残疾人的规定。如果每个贫困对象都有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有完善的慈善机构及城市管理制度加以关注,街头乞讨之人是不应该有的。然而国家大,事情也复杂,有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
  这几年报纸上常有报道,在一些地方,有的人是靠行乞盖起了新房,发家致富。有的乞丐是丐帮头目挣钱的工具,还有的是丐帮头子将拐骗来的孩子弄成残疾,训练他们出去行乞。南京的新街口就常有一群乞丐孩子,他们的后面跟着个丐帮的头子。每天晚上,这些乞丐孩子向丐帮头子交钱,而丐帮头子却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看到这些消息,都让那些施舍的人感到愤怒和沮丧。
  我想,也许有的地方对上级政府关于对贫困对象和残疾人的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人将扶贫款用来买小轿车或挪做他用,因此,在乞讨大军中,肯定有真正的贫困人。毕竟乞讨是不光彩的事,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低头伸手,求人施舍。所以,我认为,对于这种人,出于同情,应该施舍,但这种施舍只能算救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要靠当地政府和慈善机构。可是,一般过路人是无法判断谁是真正困难而需要帮助的。如果你将钱施舍给了一些假的乞丐,实际上是上了骗子的当。很多电视台及警方都曾一再提醒大家,不要上这类骗子的当。
  乞丐现象亚洲各国都有,西方发达国家也有,这种现象很难绝迹。如果到了人人都富有,道德水准也很高的时候,乞丐现象可能才会绝迹。为此,对待乞丐现象,既要有爱心,又要有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