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期●《改革开放30年》征文选登●

在“真理标准”讨论的日子里

作者:王 维


改革开放30年,各方面都取得巨大的成就,回头再看看当年思想解放的源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真是越来越觉得它的影响十分广泛、深远,意义十分重大。可以说,是那场大讨论,引起思想大解放,为当年秋冬之间的党的中央工作会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了必要的思想准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我是在它发表的当天,即1978年5月11日读到的。一读,就觉得这篇文章很重要,它讲的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毛泽东主席在《实践论》中也作过很好的论述。当时,正在从思想理论上揭批“四人帮”,我认为这篇文章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经与有关同志商量,决定把新华社播发的电讯稿,在5月12日的解放日报第二版上全文发表。同时,布置编辑部人员认真学习,结合学习《实践论》,做好有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这篇文章一发表,立刻引起上海各方面的热烈反应。许多单位,特别是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和各个大学,纷纷展开讨论。形势很好。也正是这个时候,上海市委宣传部的那位部长,却当面对我说,今后,除了新华社播发的文章以外,别的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你们都不要转载。他还说,上海的基层单位,他们要讨论,可以让他们讨论,但报纸也不要报道。

对于他的上述规定,我思想上是有保留的。他说的“别的报纸”,是把人民日报也包括在内了。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转载中央党报上的文章,是从来没有人说过不可以的。大家学习讨论真理标准问题,是件大好事,怎么又不许报道呢?我是1978年2月下旬才调回解放日报主持工作的,离开新闻工作岗位的时间很长了,对新的市委的领导同志不大熟悉,虽然心里有保留,但并未提出什么异议。

好在新华社很重视,北京几家主要报纸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新华社大多转播,我们也及时刊登。市委宣传部部长的上述规定,影响不大。但对本市各方面的讨论不许报道的规定,却不得不照办。他不许作新闻报道,我们报社另一位负责同志栾保俊在副刊上发表杂文,参加和支持讨论,我们报社理论部的同志,从辅导学习的角度,发了一些文章。我们尽量利用新华社播发的有关新闻,在版面安排和标题制作上多用些心思。这样,虽然差不多每天都有真理标准讨论文字见报,却缺少上海本市有关活动的报道。办报的人着急,投身讨论的人也觉得奇怪。为了改变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我利用吸收我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会上建议中心组也来讨论真理标准问题。那位宣传部长却说中央没有规定要讨论。市委一位领导同志当即指出,邓小平同志在军队会议上讲了真理标准讨论问题,中央发了文件,怎么说中央没有表态呢?这时,主持市委领导工作的同志表示,我们也可以讨论。我以为下次学习时可以讨论了,也可能争取发个消息。出于我的意料,轮到下一次学习的时候,又是那位宣传部长,却请来科技方面专家,给我们作科技方面的报告。把原来说过“可以讨论”挤掉了。这次挤掉,不知什么原因,连平时那样的学习讨论,也“暂停”了。

全国许多地方热烈讨论,不但当地报纸报道,重要的新华社还向全国发稿。但在上海,众多基层单位,广大干部热烈讨论真理标准问题,上面不支持,有时还对有些同志联系实际作些探讨,加以指责。特别是上海报纸的不报道,太脱离实际了。这种不正常的状况,一直到当年9月中旬,即离开那篇重要论文发表近4个月的时候,才被改变。1978年9月16日和17日,上海文汇报和解放日报,在市委另一些领导同志的支持下,先后报道了复旦大学和上海警备区讨论真理标准的情况,不合理的规定被冲破了,各方面的讨论情况也就能陆续反映在报纸上。这在上海是个进步,但与全国其他省区市相比,仍有相当的差距。许多地方联系实际,提出一些重要问题,比如黑龙江省委在讨论真理标准的时候,明确提出黑龙江省委是执行了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是红的,不是黑的,夺省委的权是错误的。我们收到这个消息,很是高兴,把它登在第一版显著地位,并在标题上标出“夺省委的权是错误的”。我们这样登,却遭到那位宣传部长的批评。他问我,为什么要说夺权是错误的?我说,是你规定新华社发的稿子可以登,这篇稿子是新华社发的,说夺权是错误的是那稿子上写的,怎么又不可以了呢?我的回答使他一时不知怎么说才好。我这样顶他,他心里是不舒服的。

形势好转,形势逼人。新华社对各省区市党委领导人参加讨论真理标准问题,陆续作了报道,差不多大部分的省级单位都有消息,而上海的报纸上却看不到上海市委领导的动静。这很引人关注。北京新闻界有些领导同志因公来上海,也表示关心。正是这个时候,我们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市民兵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讲到了真理标准讨论问题。我当面向他建议,可否在他讲话中把这个内容写进去?他说可以。也正不巧,那位宣传部长也在边上。他提出意见,说这次讲得比较简单,不如另找机会好好讲一讲,再登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又接受他的意见。这个机会迟迟没有找到,只能继续处于被动。

从我自己来讲,虽然一开始就认为开头那篇文章很重要,但在相当长的日子里,我还没有真正读懂它的核心内容,即它主要是对着“两个凡是”的(注)。我是在学习过程中,受到启发,在工作中遇到种种阻挠,比如前面写的黑龙江省委说夺省委的权是错误的,我认为他们说得对,但那位宣传部长却认为不对。那个时候有一种说法,“一月革命”的夺权是对的,只是革命果实被“四人帮”篡夺了。坚持和接受“两个凡是”的人,认为夺权是毛主席批准的,不能说是错的。弄懂了这个关键问题,对于为什么作出那些不合理的规定,为什么几次受到阻挠,也就明白了。应该说我是“见事迟”,是在参加学习讨论中逐步提高认识,努力跟上的。我的收获是很大的。

随着形势的发展,市委的主要领导同志也就真理标准问题发表了好的见解,报纸也登了,这场意义深远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也普遍广泛地开展起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原来的宣传部长调动工作,中央派陈沂同志来上海担任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根据中央的部署,在市委领导下,深入开展真理标准的“补课”,迎来了思想解放新的局面。

2008.9.24


注:“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是粉碎“四人帮”后,当时党中央主要领导人提出的错误方针,成为彻底否定“文革”和推动历史前进的最大障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发表和由此引发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正是击中了“两个凡是”的要害。在邓小平的领导和其他老一辈革命家的支持下,这场大讨论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和实现历史性的伟大转折,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