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载,为激励子女经常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苏州市某护理院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制度。该项制度规定:子女两个月内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超过30次,就可获得200元现金抵用券,在缴纳相关费用时可以抵用。
该护理院实行“奖孝金”制度后,子女探望老人次数大增。院方可谓用心良苦,体现了人性化管理思维。但是,此新闻也让人心酸。“常回家看看”已成为法律条文,常到养老院看看父母,也是“常回家看看”的应有之义。可是如今我们一些做儿女的,把老人往养老院一送了之,一年半载不见老人面。而在养老院的老人思家想儿女心切,翻墙外逃回家的新闻也时有报道。
有的儿女要忙工作忙事业,没时间照顾老人,将父母送进养老机构,从此便很少前去探望。在一些儿女看来,养老机构是专门机构,老人送到那里就可以放心了;还有一些儿女,借口工作忙,不愿去看望老人。从护理院角度来看,子女看望老人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慰藉,是护理院工作人员所不能给予的。子女在老人身边,老人的心情会非常愉悦,所以想到用“奖孝金”这个方法来激励子女多来看望老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孝亲敬老,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儿女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满足老人的亲情诉求和心理慰藉,儿女们责无旁贷。常到养老院看看,不应该成为奢侈品,儿女们更不应该是冲着“奖钱”去的。“奖钱”激励,虽然调动了儿女们常到养老院看看父母的积极性,却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儿女们常到养老院看看应该成为一种自觉,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不妨给自己的儿女做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