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期●老区采风●

淮安区老促会调研后建议——

农业供给侧改革须抓三件大事

作者:王培龙




  当前,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势在必行。

淮安区是农业大区,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优质稻米生产区、生猪生产百强县。然而,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淮安区老区开发促进会就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和合作经济组织等现状进行调研后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抓好这三件大事。

提升家庭农场质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淮安区土地流转呈井喷式发展,截止目前,流转面积已从“十五”期末的1.17万亩,发展到60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的65.2%。农户间自发零散流转是主要形式,转包和出租是主要方式,流转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稻麦等粮食作物,小部分用于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和园艺林木、水生经济作物及其他种养业等。

淮安区土地流转日趋活跃,但在服务和规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部分群众有顾虑心理,怕土地流转后影响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利;部分村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推动土地流转不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不如将精力投入到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中。还有农户间自发流转时,以口头合同代替书面合同等,以至矛盾纠纷明显上升,客观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范和稳定。村级组织作为土地发包方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代行人,职能并没有得到很好实现。限于人力和财力等因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开展相对滞后。
要科学推动土地流转,一要强化农口部门的指导服务职能;二要加快建设土地流转市场;三要强化村居集体的组织职能。

要整合支农资金,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土地规模效益较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经营项目,在资金安排、金融信贷支持、农业科技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

要引导和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流转集中,并在政策、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用大项目、大产业、大园区承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通过高效农业项目和资金、技术、能人的引进,推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在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对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统筹安排,大力实施农民就业和创业培训,提升农民转移就业能力,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建设;逐步增加农村养老投入,采取多种办法,进一步增强农村人口养老保障能力,让他们放心地流转土地。

加快规范土地流转

淮安区家庭农场自2013年起步发展,截止2017年4月,共认定家庭农场530个,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面积21.67万亩,其中以粮食为主要种植面积18.74万亩;瓜果、蔬菜、苗木、中草药等种植型农场1.26万亩;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养殖面积3161亩;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经营面积1.23万亩;休闲观光型经营面积1151亩。

家庭农场发展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融资支出、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约大。家庭农场大部分的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一些设施农业、规模养殖项目所必需的生产、管理用房难以得到建设指标。由于物价上涨和农村劳动力外出量大,留乡劳动力工资支出普遍比前几年增加2~3成以上。二是大部分农场主对农业新技术掌握不多,对市场研究不深,对农场的经营管理认识模糊,经营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受财力所限,还没出台扶持、激励家庭农场发展必要的政策、资金。国内粮食价格低位徘徊,也严重地影响了种粮型家庭农场的效益,个别农场甚至出现亏损现象。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更多的农民将脱离土地,走出农村,或务工、或经商、或创业,加快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是必由之路。

各相关部门、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农经、农业、工商、财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家庭农场发展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保障机制,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态。要根据各地产业特点,分类指导发展家庭农场,注重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截止2016年底,淮安区累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554个,注册资金19.45亿元。区社获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60万元,培训资金20万元。13个合作社扶持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农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实现全区蔬菜、家禽、生猪、水产、粮食等特色产业全覆盖。自2010年以来,淮安创建国家级合作社8个、省级13个、市级示范社103个,通过规范化运作,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带动了广大群众参加新型经营主体,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加快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培育示范社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收入为中心,推动我区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档升级。

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平台,推进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社,以村集体、省以上示范社领办,以淮安大米等优势品牌产品为纽带,实行产加销一条龙、全产业链合作社服务。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到运转规范的合作社、真正用到急需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合作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合作社给予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还要对合作社在用地、产品运输等方面实行政策优惠。

加快合作社发展还需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助推农产品“走出去”,增加产品成交率;利用网络平台,争取为合作社拓宽营销途径,让更多的商家通过电商平台来了解农产品,同时吸纳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