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期●随感录●

不孝者怎能为官?

作者:王红峰


 “人生五伦孝当先。”人生于世,长于世,源于父母。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教给我们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辛勤养育之恩,终生难以回报。所以说,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是社会上一些官员不孝敬父母的行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一味强调父母的养育之责,长期依赖父母的供养,或把父母的积蓄和家产据为己有;视父母为保姆,恨不能把老人最后的力气榨干;把父母当累赘,不尽赡养之责……在世界上任何国家,一个哪怕是地位最显赫或最富有的人,如果他不孝敬自己的父母,也不会得到人们的尊敬,只会遭到社会的强烈谴责。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孝敬父母的领导干部,不一定就是一个执政为民的好官。但是反言之,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孝敬、不赡养、不履行最基本的法律义务的领导干部,说明他缺乏最起码的良心、责任心和法律观念。这样不孝的干部,就难有一份忧民之心,也难懂得民生之艰,又怎能亲近百姓,依法行政,为民众做实事谋利益呢?

孝敬父母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当官先做孝子,不孝不能提拔。近年来,不少地方探索建立干部德孝考核机制、出台让不孝的干部仕途止步的相关规定,值得肯定和借鉴。期待更多的地方把孝敬父母作为干部任用考核和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做孝敬父母、尊敬老人的模范,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干部群众敬老、养老、助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