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廉政建设特点之管见
新四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他们为抗战的胜利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因此,重温新四军的铁军精神,深入了解新四军在抗战中的廉政建设,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四军初到敌后沦陷区时,饱受兵灾之苦的人民开始对新四军并不了解,不敢开门接待,害怕遭到骚扰。新四军便以严格的群众纪律取信于民,每到一地都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十项注意”。三大纪律中“爱护老百姓,不违反民众利益”是重要一条。“十项注意”内容为:上门板捆稻草;房子扫干净;进出要宣传;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借物要送还;损失要赔偿;大便要找厕所;洗澡避女人;不杀俘虏,不搜俘虏腰包。此外,还有一些细节性的规定:如“东西不还不走,水缸不满不走,地不扫不走”的“三不走”规定……
为了防范和打击贪腐行为,新四军与各根据地还先后颁布过《关于开展反贪污腐化反投降主义的训令》《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盐阜区各县惩治公务员贪污暂行条例》《苏中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法纪法规。这些法规明文规定:凡公务员凭借职位权势,侵吞公款,收受贿赂,营私舞弊及在办理社会公益事务中有贪污行为都将受到制裁;贪污额超出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不足500元的,根据贪污财物多少分别处以有期徒刑或劳役,对于克扣军饷和盗卖军火者,一律处以死刑。
为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新四军华中各根据地颁布的很多法律法规,都赋予了人民对政府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检举的法定权利,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如:1942年3月,盐阜区颁布的《盐阜区保障人权暂行条例》规定:“本区所属公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时,本区公民得用各种便利方式向各县政府或行政公署提出控告。”1944年苏中区颁布的《施政纲要》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贪污腐化、借公济私行为,人民有用任何方式控告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苏中区人权财权保障条例》规定:“不论任何公务人员如有非法行为或失职渎职之事,致使人民之人权财权遭受损害时,任何人得以任何方式,向县以上任何一级政府控告之。”《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凡人民或团体,对于贪污之公务人员,均有检举权。”为加强舆论的监督,新四军及华中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府还要求,将登报表扬和登报批评作为对政府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奖惩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内容来看,我以为,新四军廉政建设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事以简为上,言以简为当。在炮火纷飞的战争年代更应该如此,也只能如此。从新四军的“三大纪律十项注意”到其他若干规定、条例、禁令,无不具有简洁明快、开门见山、靠船下篙、直截了当的特点,它句句是铁,掷地有声,内容非常具体,语言朴实无华,易懂易记易操作,其说了算定了干、言必行行必果的行事风格,不仅成了铁军精神一个显著特点,也创造了一种简洁、清新的文风,有识之士说,简洁是智慧的灵魂,最高度的简洁当中具有最高洁的美。观凤一羽,可见一斑。
从严惩治腐败,从不手软。1942年,曾任新四军苏中军区交通站长的陈新,因私卖公家棉裤一条得300元,新四军军直党委决定,开除其党籍。1942年6月至7月的两个月中,苏中三分区就有4个干部因贪污等罪被处死刑。还有苏中税务局第四分局主任邢爱身贪污4000元被枪决;新四军一师特务营营长李桂成贪污1000元被枪决;抗日英雄马坚私卖公盐被枪决;新四军一支队一位炊事员在江南宝埝村奸污一名妇女被枪决;靖江孤山区财经分局主任丁渭南贪污公粮9000余斤,雅周区区长杨鹤天侵占公款、与敌伪勾结反叛,均被处以死刑……凡此种种,都说明了新四军执行军规的严厉性。1941年春,代军长陈毅到江苏东台县,听说当地开明绅士施文舫批评新四军有欺压百姓为非作歹行为,陈毅非常重视,要求立即查明。经查,区委干部谭启民贪污腐化、欺压百姓,查明事实,立即将其撤职查办。事后,陈毅又亲自赶到40里外的地方去见施文舫先生,当面道歉并说明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为了严格执行军纪军规,对贪污腐败等问题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声势和氛围,新四军利用报刊、杂志对党政机关出现的腐败现象毫不客气地给予揭露、批评,对在工作中清正廉洁、业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借助舆论宣传的力量,使倡廉惩腐得以保障,经验得以推广,从而确保了反腐倡廉法规的落实,也及时地凝聚了正能量,弘扬了正气。
高层将领处处廉洁奉公、作出表率。新四军的领导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在军部坚持和指战员们吃一样的饭菜,穿一样的服装。中共中央东南局书记项英在招待美国著名记者、作家史沫特莱时,特地关照警卫员从司务长那里借三块钱,从他下月津贴中扣除。当时新四军规定团以上首长一个月只有四块钱的津贴,而项英给自己定下的标准与其相同,一个月只拿四块钱。军长叶挺由于其特殊经历和家庭背景,在组建新四军之初倾全家之财力并与夫人李秀文在华侨中募捐了大批军费和物品,而他在军中吃饭全是自掏腰包。一支队司令、后任代军长的陈毅,1940年2月6日在溧阳水西村与张茜结婚时,办公室就是新房,一道布幔、几捆稻草、两个“喜”字,一碗面条招待大家。六支队司令、后任四师师长兼政委的彭雪枫,是出名的爱兵爱民模范,他“卖马度荒年”“为民修渠筑坝”的故事至今仍然在淮北大地广为流传。1940年2月21日晚上,陈毅、粟裕率领一部分新四军指战员夜行军途经苏北阜宁县余家桥,为了不打扰村民,他们夜宿村外打谷场草堆旁和路边树下。新四军对百姓秋毫无犯,深受民众的赞赏和敬佩。新四军从上到下执行铁的纪律,将帅带头,廉政爱民,是威武之师,又是文明之师,在华中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回顾新四军的革命历史,不仅是一部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史,同样也是一部廉政建设的革命史。新四军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以廉政赢得了民心,最终取得抗战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