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期●随感录●

党员应从小事做起

作者:刘桂平



  时下,一些人动不动就讲究“大”字,什么“大手笔”“大格局”“大事业”……而对于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常常是不屑一顾,其结果是大事小事一事无成。笔者认为,想做合格党员,当从小事做起。

小事体现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品德。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我们党员的先进性往往表现在日常生活之中,表现在点滴小事之上。人们看一个人的党性,往往是从日常小事中得出结论。群众评价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也往往是从细节、小事中来判定。比如: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分地点和场合随意发牢骚,不重视党的理论学习,不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等等。这在有些党员眼里的“小事”,实际上并不小。而且,这样的“小事”做不好,就会影响党员的形象,降低党员干部的威信。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党员,就是要多做一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从细小的事情做起,以小见大,以点带面,长期坚持,堆沙成塔。这样,我党的先进性才能在群众的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任何一件大事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小事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小事做实就成大事,平凡事反复做就成就非凡。”雷锋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迹,他所干的都是平凡小事,但这些平凡小事彰显了他身上特有的光辉作风。党员的作风,往往反映的就是党风。而作风问题,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在生活小事和工作细节上。也许你上班只有一次迟到或早退,但恰好这时有人来找你办事,群众的事没有办成心中就有气,对党和政府的印象就要打折扣。人民群众正是通过这些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的小事小节来看待和评价党员干部的。一个党员干部如果平时不拘小节,任其发展和蔓延,势必由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最终只会败坏党风政风,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