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期●随感录●

酒盅不深淹死人

作者:吴 玲



《中国纪检监察报》有一组报道,讲的是“醉倒在酒局里的一把手”。其中有一个叫索宝柱,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原党委书记(正处级),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等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纵观许多落马贪官,皆因“好一口”而最终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诸如,有的人好一口酒,于是就有人经常请你“坐坐”,小酌一杯,让你渐渐有了酒瘾,像吃了鸦片似的不能自拔,结果权钱交易就在酒桌上推杯换盏中进行;有的人“好一口”收钱收礼,于是就有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你“小意思”,送钱送物上门;有的人“好一口”美色,于是就有人请你“洗花澡”送美女投其怀抱……

美国有句名言:“溺死在酒杯中的人,多于溺死在大海中的人。”且看三国时,名将吕布有万夫莫当之勇,在虎牢关一人独战刘、关、张三员大将时,不曾损伤一根毫毛,后来由于终日饮酒寻欢,并由此断送了性命。我家乡有句俗话:“酒盅不深淹死人。”由其可见,吃吃喝喝、洗洗澡,如果把握不当,都会出大事。谨防“好一口”慢性中毒,没有灵丹妙药,关键是自己要有防中毒的意识,做到在利益面前心不贪,嘴不馋,手不痒,不贪不占方能保平安,“须知香饵下,触口是钓钩”。看得破还要忍得过,远离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就不会慢性中毒而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