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期●故事会●

刘伯承的家规

作者:厉庭银


一天,刘伯承正在批阅文件。

“叮铃铃……”清脆的电话铃响了起来。刘伯承拿起听筒,里面传来了老伴汪荣华的声音:“有件事想和你商量商量。”

“什么事?”刘伯承的声音有些严肃。他知道,一般情况下,老伴不会在办公时间打扰他。她来电话,肯定有什么为难之事。
  汪荣华犹豫了一下,嗫嚅地说:“太行回来了,他和未婚妻商量好,近日要结婚,可愁没房子。他们说,咱们的一间储藏室能不能腾出来,让他们暂时住一段时间。等有了房子,再搬走。”
  “不行,咱们早就定好了的,孩子工作了,结婚一律在外面,不准在家。太行是老大,不能带这个头。”刘伯承十分肯定地回答。
  汪荣华放下话筒,对守候在身边的儿子摊了摊手说:“不行。我早就说了,你爸爸不会同意。这是他定下的家规,变不了的。这不,碰了钉子!”
  从小就在刘伯承身边长大的刘太行,听了这话后,并不生气。他本来想,爸爸妈妈的卧室、客厅自己是不能占用的,但储藏室又脏又黑,暂时用一下恐怕问题不大。现在的答复表明了父亲严以律己的态度,作为高干的子女,应该自觉才是。于是,刘太行主动去做未婚妻的工作,不在家里办喜事。
  一些跟随刘伯承工作多年的同志得知此事后,便在生活会上给他提意见说:“首长太不近人情了,儿子结婚是终身大事,暂时住一下家中的储藏室都不让,太过份了吧。”
  听了这话,刘伯承笑着摆了摆手,解释说:“同志们,你们知道清朝的八旗子弟吗?这些公子王孙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大清王朝后期,腐败得不可收拾,和这些‘败家子’是有一定关系的。”说到这里,刘伯承话锋一转,“我们是共产党人,孩子既是革命的后代,也是普通人。我的住房是国家给我学习办公用的,孩子成人工作了,再住我的房子,那只能说是靠我这个军政委员会主席,才有房子,老百姓能行吗?什么叫特殊,这么办了就叫特殊,群众知道了,就不服你共产党人的气,就不服你的气,你说的话鬼才会听。”
  不搞特殊化,以身作则,是刘伯承的一条基本生活准则,也是一条基本家规。南京刚解放时,刘伯承任市长。为了治愈战争的创伤,刘伯承不辞辛劳,难得有休息。一天,经老伴再三劝说,刘伯承终于答应陪全家去参观中山陵。听到这个消息,全家人高兴得合不上嘴。

事情偏不凑巧。全家人一到中山陵,就见墙上贴着“今天不接待”的通知。这时,中山陵的负责同志主动说:“可以参观。”但是,刘伯承却回答:“既然是规定,就不能朝令夕改。”说着,他带着全家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