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王爱华(女,副厅级),利用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调整、设计项目承接等事上提供帮助,搞利益输送,为自己及亲友超低价买房买车,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和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846万余元。2020年3月17日,二审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决:王爱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赃款上缴国库,已查封5处房产由查封机关依法处置。
借丈夫、儿子之手敛财
王爱华所收受的贿赂,相当大一部分是通过其丈夫、儿子等特定关系人收受实现的。2003年至2012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事上提供帮助。刘某与王爱华关系热络,时任规划局长的王爱华不仅给下属打电话,而且常常亲自出马为其张罗。刘某对王局长鼎力相助十分感恩。头二年,刘某考虑王爱华刚担任规划局长,他把钱送给其丈夫。2003年至2004年,王爱华的丈夫张某某先后3次在自己的办公室收受刘某人民币100万元。虽然直到2010年,王爱华才知道这件事,但其并未退还或上交。
合肥某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另案处理),也找时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王爱华“办事”。王爱华答应帮忙,陈某如愿以偿。2007年至2010年,王爱华先后4次在其合肥市测绘院8楼画室等处直接或者通过其子张某收受陈某人民币23万元和2.5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此外,王爱华还通过其儿子张某收受安徽某车业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给予的汽车加油卡、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6.5万元。
王爱华自己直接收钱也是十分了得。在担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时,她接受上海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设计项目承接等事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王爱华先后6次在其合肥市测绘院8楼画室、西山雅居公租房宿舍,收受李某人民币60万元。在王爱华收受的财物中,有一个价值10余万元的玉石狮子。2003年至2016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某的请托,为其个人及所在公司在设计项目承接等事上提供帮助。江某将此玉石狮子送给了王爱华。
2009年1月12日,合肥电视台《都市直播车》栏目给滨湖新区的房产商做了一次广告,到场嘉宾包括时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王爱华。王爱华在节目中极力推销楼盘,在节目临结束时,她还喊出了“买房就是爱国”的口号,在网上引起几乎一边倒的批评。
购房买车享受 “超级”低价
王爱华任安徽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之前,在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位子上干了近11年。规划局长是个“香饽饽”,一些建筑、房地产老板像苍蝇一样围着转。这个时期也正是王爱华利用各种手段敛财的疯狂期,其中最突出的是超低价为自己和亲友购买住房和商铺。王爱华不仅给自己买,还让她儿子、媳妇、亲家母以及几个妹妹都享受到了低价购买的“福利”,王爱华象征性地出点钱,就把房子和车子买了。而且在受到调查后仍不收手,随随便便补交一点小钱,企图蒙混过关。
2003年至2012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事上提供帮助。2004年12月,王爱华以低于市场价81.95万元的价格,从该置业公司购买综合商铺一套。后因程某被合肥市纪委调查,王爱华便安排家人补交购房款24万元。经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房产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1.95万元。2007年6月,王爱华又以低于市场价139.46万元的价格,从其“帮过忙”的安徽某房地产公司购买商铺一套。2012年上半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被纪检部门调查,王爱华急忙安排家人补交购房款30余万元。该房产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1.88万元。2009年7月,王爱华以33万余元的价格,从其关照过的某置地公司为自己的胞妹购买了住房一套,该房产实际市场价值为119万余元。王爱华先后共为自己和亲属超低价购买了4套商铺和1套住房。
王爱华还利用其担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家人和亲戚超低价买车。2013年至2017年,王爱华接受安徽某车业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用地等事上提供帮助。魏某对王爱华感恩戴德。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王爱华以明显低于进货价的价格,先后为其儿子、亲家母以及妹妹从该公司购买3辆汽车,并由该公司支付14万余元的购车税费、保险费。魏某被调查后,王爱华安排家人补交了购车款2万元。
天天喊“党的女儿”却做“两面人”
1963年出生的王爱华,张嘴闭嘴说自己是“党的女儿”,而她的所作所为让人嗤之以鼻。她毕业于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工系工业民用建筑专业,毕业后进入中房合肥公司设计室担任技术员,9年后,到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任办事员、规划设计处副处长;随后又担任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区规划处处长、建设发展局局长。2002年,王爱华转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直到2013年1月,王爱华升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跻身副厅级。王爱华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她放纵自己,贪字当头,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2017年7月24日,王爱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同年11月,被“双开”。2018年10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王爱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理此案的检察员分析了王爱华受贿案的两个特点:一是受贿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二是收受的财物形式多样,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王爱华与多个商人朋友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受贿次数累计达30余次之多,前后持续10余年之久,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
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期间,王爱华写过一份忏悔书说:“没有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就容易引起理想信念上的动摇和模糊,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就会不自觉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为自己政治前途铺路,为个人、为家庭谋私利的资本。”她亲笔写的忏悔书里有这样的话:“天天说自己是党的女儿,把对党忠诚挂在嘴上,可实际行动却差之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