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明确规定,按照“省级统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全省统一应用“甘肃省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系统”,并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价。
“好差评”,针对的是甘肃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目的是找准问题,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难办事”问题。
“好差评”的“裁判”是办事群众、办事企业,因为他们最有发言权。他们说好,才是真的好。在“好差评”上,最怕相互吹捧、遮遮掩掩。没有办事群众、办事企业的评价,就一定会弄出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掩盖问题。政务部门服务态度好不好、水平高不高、服务效率怎样,群众最清楚。
著名的“延安窑洞对话”中,毛泽东对黄炎培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通过“好差评”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就不要怕群众监督、提意见。如果群众对“好差评”置之不理,才说明他们对政府部门丧失了信任和信心。
“人民政府”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尊重办事群众,并在为群众的服务中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是新时代群众路线的一大特点,也是新时代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有闻过则喜的胸怀、知错就改的勇气,让“好差评”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否则就是应景之作,就是做“面子活儿”,不仅无益,还伤了群众、企业的心。
让群众掌握“好差评”的评判权,是一种执政成熟,也是“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全方位体现。要治“懈怠病”“不作为病”“服务漏洞病”,就要勇敢地把“好差评”的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做人民的勤务员,接受人民监督”,应该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一种信仰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