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期●随感录●

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作者:乐兵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397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项表彰活动,体现了党、国家对受表彰对象的高度褒奖和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殷切期望,树立起“谁让人民满意、谁就能立功获奖”的鲜明导向。
  这份名单背后,是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和一颗颗竭诚为民的真心:从守护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者,到奋战乡村振兴的基层书记;从打造绿水青山的生态卫士,到直面疫情的疾控先锋;从城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指挥大脑”,到数字化改革的“参谋中枢”……一批做出突出成绩、时代特征鲜明、赢得群众赞誉的公务员先进典型脱颖而出。他们以实际行动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他们的优秀事迹、宝贵精神和先进经验,当成为广大公务员自觉学习的榜样。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面镜子,照见初心使命。他们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优秀的答卷。广大公务员要对标看齐,思考如何在行动上向他们靠拢。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榜样。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始终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自觉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才能成为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主心骨和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