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期●历史研究●

从一份珍贵档案看新四军的为民情怀

作者:张步东


常州市档案馆保存着一份珍贵革命历史档案:1938年10月,陆军新编第四军第1支队司令部、政治部颁布的关于减轻租息办法的布告。
  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第1支队于1938年1月正式成立,司令员陈毅,副司令员傅秋涛,辖第1、第2团,共2366人,是新四军初期的四支主力队伍之一。1938年6月1日,陈毅率第1支队从皖南南陵出发,向苏南敌后发展,展开于镇江、句容、丹阳、金坛地区,先后取得新丰车站、新塘、句容等战斗胜利,随即与第2支队一起,开辟了以茅山为中心的苏南抗日游击根据地。
  新四军第1支队挺进苏南茅山地区初期,以模范的纪律、为民的政策、战斗的胜利建立了威信,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在共同的斗争中,军民建立了亲如一家的深厚情谊,使根据地得以迅速创立、巩固和发展,成为敌伪的眼中钉、肉中刺。在敌伪不断“扫荡”、“清乡”的紧张困难局面下,第1支队一方面积极寻找有利战机,打击敌人,建立抗日根据地;另一方面,针对敌伪的封锁、围困,组织和依靠人民群众,采取民主改革、减租减息、精兵简政、大生产等多种措施,渡过难关,为取得反“扫荡”、反“清乡”的胜利奠定了基础。这一布告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布的。
  由于日军的烧杀抢掠和狂轰乱炸,根据地的工农业生产遭受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为了加强抗战力量,减轻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新四军第1支队司令部、政治部于1938年10月颁布了关于减轻租息办法的布告,在常州地区掀起了减租减息的热潮。减租减息运动由于正确地执行了中共中央的土地政策,既改善了贫苦农民的生活,提高了群众生产和支持抗战的积极性,又保障了地主阶级的一定的经济利益,从而进一步巩固了根据地的抗日统一战线,增强和壮大了抗战力量。
  这份布告是常州市档案馆保存的惟一关于新四军在常州地区开展抗日活动的档案文献。通过这份布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从创建之初就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这也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根本所在。同时,这份布告对研究新四军在苏南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情况及新四军的爱国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布告全文:
  陆军新编第四军第一支队司令部、政治部布告
  字第?号
  查自全面抗战发动以来,农工业各项生产所受损失甚大。因此影响人民生计,无法维持。兹为使本县民众加强抗战力量,减轻生活忧虑起见,特拟定减轻租息办法如下:
  一、田租、地租、利稻[租],概照原订租额,减低二成半交纳。
  二、如收成特别荒欠者,得由主佃双方会同乡保长及农民抗敌协会,按照当地情形斟酌再减之。
  三、灾区内之灾民(指公路附近而言),租稻尤须特别减折,利息全免。
  四、平常借款利息,须按照政府规定年利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
  五、地主不在家,租稻由地主托人代收者,一律拒绝,所有该田本年租稻,按照折准成数由原佃户保管之。但须得该处乡保长之担保。
  六、凡本年所借米稻利息及放稻债麦债者,亦以按照年利二分为原则,由乡保长会同农民抗敌协会,按照当地情形分别规定之。
  七、借米借稻者,一律还稻,不得将稻扣[折]钱;计钱还稻,致贫苦民众吃亏过大。放稻债者,收稻时稻价不得过低,由乡保长会同农民抗敌协会,公平规定之。
  八、十分贫苦无法还债者,得由债务人邀请乡保长会同农民抗敌协会,向债权人商量延期归还本利。
  九、包利应照实际借款数目还本,另计利息,不〔得〕照票面。赤贫无力还付者,准先付息后还本。
  以上各项,仰全县民众,共体时艰,以民族利益为前提,切实遵行,不得阳奉阴违,借端阻扰;须知全民生计问题,得以解决,始能一致团结,加强抗战实力,以收击退日寇、收复失地之效。抗战前途,实利赖之。此布!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十月?日
司令陈毅?副司令傅秋涛?主任刘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