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期●读者·编者·作者●

《大江南北》与我的情缘

作者:高邮市法院原民庭庭长 薛诚

我认识《大江南北》始于2008年。因喜爱文学便将之作为闲情逸趣休闲而读,从认识它到逐步的喜欢上它,每期刊物,我都认真拜读,每次读来心里都受到震撼,心灵能得到净化,我与《大江南北》有了特殊情缘,它从此与我结伴同行。
  充满正气,良师益友
  当前社会上各种报刊杂志多如牛毛,但如《大江南北》这样充满正气、催人奋进的刊物并不多见。许多刊物追求经济效益,为扩大发行量,迎合社会上一些心态不健康的人的需求,刊登一些凶杀、暴力、色情等低级庸俗的作品毒害青少年,毒化社会风气。而《大江南北》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拒绝低俗,拒绝“铜臭味”,始终高扬党的主旋律,不仅有老将军的回忆录,名人事迹和革命故事,也有对现实和热门时事的点评。读过《大江南北》后,一个个真实鲜活的革命史实,一位位可敬可爱的英雄人物,使我们认识了那个金戈铁马战火硝烟的战争年代,认识到先辈们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革命情怀,学到了很多革命者身上那种无私的奉献精神,牢固的组织观念,严格的革命纪律性,为坚定的理想献身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当今这代特别是年轻一代所缺少的,但必须具备的。
  指导实践,催人奋进
  我是关工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大江南北》给了我工作的思路,给了我工作的信心,使我能较快进入角色。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要与那些已经走上犯罪道路的失足青少年打交道,就是为深入推进青少年关爱工程建设,探索和研究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帮教、感化的新思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管理新机制。工作中,我引用《大江南北》登载的老一辈的回忆和有关革命故事,比如有关坚定理想信念、无私奉献、爱国情怀、革命纪律、法制观念等,让失足青少年通过学习,做对比,找差距,查原因,摆问题,激励他们牢记革命传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2011年1月10日,我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组织的少年犯罪回访慰问团赴省第一少年管教所回访帮教时,我选带了《大江南北》2010年第9期刊登的短评《莫为贪欲囚》等二篇文章,对服刑的6名高邮籍少年犯一边送上有关书籍、衣服,一边运用《大江南北》针对青少年有教育感化作用的文章及其他宣传资料,对他们进行帮教,使他们通过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刑罚考验期或服刑期间真正做到知罪、悔罪、远离犯罪,争取早日重新回归社会。
  《大江南北》与我结缘,开拓了视野,指导了工作,催人奋进。她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