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在家,就去找它妈。它妈想打架,就赏它妈两个大嘴巴……”前段时间,有网友反映称,自己用网络电视给孩子播放儿歌时,竟然出现了这样一首改编的儿歌,歌词让人感到不适。
儿歌是以低幼儿童为主要接受对象、具有民歌风味的简短诗歌,歌词常采用比兴手法,内容多反映儿童生活情趣、传播生活常识等。但现实中,打着所谓顺口、风趣、幽默名号的,或裸露或直白或“擦边”的“毒儿歌”不乏其例。比如,儿歌《放屁家族》,不仅描绘出“蹦蹦邦邦邦,砰砰噗噗噗”的放屁声,还以动漫画面形式特意做成气体浑浊的“脏”效果,哪有一丝“真善美”的意味?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少年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期,尚未形成正确和稳固的“三观”,对于外界,他们犹如一张任由涂抹的白纸,亟需精心呵护和科学引领。同时,他们又是一群天生活泼、充满好奇、喜欢打闹且模仿力极强的群体,“毒儿歌”可能会扭曲他们的认知,以丑为美、是非不分。
“毒儿歌”的流行,恰折射出优秀儿歌的长期缺席。只有鼓励人们多创作些符合当代主流社会价值、彰显真善美、朗朗上口、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儿歌,才能有效地占据儿歌市场,让“毒儿歌”无立锥之地。教育部曾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提出要“为幼儿创设温暖、关爱、平等的家庭和集体生活氛围”,“让幼儿在积极健康的人际关系中获得安全感和信任感,发展自信和自尊”。这应该成为儿歌创作的底线与原则。
阻击“毒儿歌”,亟需建立对儿歌的审核监管体系。要引导和支持教育机构、艺术机构以及全社会,积极创作、踊跃供稿,并邀请专业人士组建审读机构,认真把关,推广正能量的好儿歌,发挥对“毒儿歌”的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对制作和传播“毒儿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惩处,从法律上保障儿歌对孩子们精神世界的积极引领,提升孩子们的艺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