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期●随感录●

选美与女权

作者:蒋星煜

  
  
  改革开放以来,欧风美雨时有飘拂,其中也包括了“世界小姐”“亚洲小姐”等等选美活动,争奇斗艳,真如万花筒一般。
  选美活动,如果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 17 年中,是不可想象的。现在,我们中国既是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稍为搞一点,算是和国际接轨也好,为了市场经济的繁荣也好,都没有什么不可以。问题是位置要摆得恰当,不宜搞得过热。
  热衷于选美活动的人们强调选美是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妇女权益的提高。此话甚少说服力,近乎诡辩。
  众所周知,北欧瑞典是一个很现代化而又社会安定、生活相当诗情画意的国家,政府部门中也不乏女性的高官,一般机关、学校,由女性担任第一把手的比比皆是。但是,瑞典从来不搞选美活动。我们能由此说瑞典不是现代化的国家吗?
  瑞典政府一位负责人对这件事曾发表声明,他们认为选美活动并不能证明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妇女权益的提高,所以他们就不举办这一类活动了。
  我的意思决不是说我们中国一定要向瑞典看齐,但是选美活动似乎可以降降温,这对于社会风气也是有所禆益的。
  君不见,现在整容热可以说在女性世界中似乎达到了沸点,有些女性觉得在学习上十载寒窗、在工作上无私奉献都太艰苦,而一旦选美成功,就立刻驰誉全球了。
  当然,爱美是人类的天性,无可厚非。化妆、整容、选美等等,不能说是坏事,我主张是要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