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最近在市委工作会议上,面对全市1100多名与会领导干部郑重承诺,在廉洁自律方面给自己立下军令状,要做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和谐的模范,做反腐倡廉、干净干事的模范,做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模范。“任何人如果打着我的旗号要求办事,大家一律不要受理。如果有打着我的旗号招摇撞骗、违法违纪的,可直接向执法部门报案。请大家帮我把关,也希望大家监督我。”(见《中国纪检监察报》2005.3.28)
“军令状”这个词汇,对我们并不陌生。读古书,看古装戏,常能看到古代武将出征,先要立下“军令状”,一来表示自己的决心和信心,壮我军威;二来表明如果打了败仗,自己甘愿受罚,以脑袋作押。这实在让我们感动。
今天的“军令状”,与古代的自然不同。今天的立状者不是要提着脑袋上战场,以“性命担保”去打仗,而是明确一种工作的责任,给你多大权力就要负多大责任,这是今天的一种负责任的承诺,这应该是当官上任的起码要求。
立不立“军令状”并不一样。立下了“军令状”,一则自己自绝“后路”,只能进,不能退,只能干好,不能干坏,既让自己“小心翼翼”,又叫自己“干劲十足”,竭尽全力去实现自己的诺言;二则话是说给大伙听的,胸脯是拍给大伙看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以后谁都可以监督,把立状者的言行称一称、量一量。
可时下有人说“军令状”也靠不住,不少贪官在任上时都有响当当的“诺言”,还是别提“军令状”了吧。此言差矣!古时“军中无戏言”,马谣立下“军令状”,失了街亭便掉了脑袋。今天党纪国法严明,那些戏耍玩弄承诺的贪官,不都同样落了“现代马谬”的种种下场吗?我们应当看到,今天无数党的先进分子,正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焦裕禄、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英雄模范为榜样,在人民群众面前许下诺言,且忠诚地践行着自己的诺言,他们无愧于人民公仆的光荣称号,受到了群众的爱戴。
敢不敢立“军令状”,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考验。说得好,干得好,继续再干;说得好,干不好,就甘愿受罚。如果连这点勇气都没有,还谈什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