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期●邓小平百岁诞辰征文选登●

邓小平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谈话的威力

作者:叶伯初

在邓小平同志诞生100周年之际,我们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深切体会到小平同志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所建立的不朽功勋,深切体会到他所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划时代意义。
  我们是搞上海建设的。这里着重回顾一下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建筑业和住宅问题是怎样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取得飞跃发展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百废待兴,建设任务很重。当时面临的状况是:上海建筑业远远不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主要问题是,建筑施工任务由政府分配,按计划下达,没有建立有竞争机制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建筑施工队伍规模较小,都是本地队伍,不准外地施工队伍进入上海;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机械装备较差,很难承担重型厂房和特大高层建筑的建设任务。关于住宅问题,存在着住房严重紧缺、居住条件很差的尖锐矛盾。1980年市区人均居住面积仅4.4平方米,住房的成套率(指配有煤气和卫生设施的住房)不足30% ,人均居住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有4.2万户;此外,还有危房、棚户和简屋100多万平方米亟待改造。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找到改革之路,寻求切合实际的方针政策,把建筑业发展起来,使之成为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支柱产业;把住房建设好,认真解决人民的住房问题,使群众安居乐业,当时我们真是困难重重,心情焦急、彷徨。
  正在这个重要时刻,1980年4月,小平同志作了《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他指出:“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过去我们很不重视建筑业,只把它看成是消费领域的问题。建设起来的住宅,当然是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但是这种生产消费资料的部门,也是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部门。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认为建筑业是赔钱的。应该看到,建筑业是可以赚钱的,是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要不然就不能说明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把它当作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所以,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的地位。与此相联系,建筑业发展起来,就可以多盖房,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的需要。随着建筑业的发展,也就带动了建材工业的发展。关于住宅问题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层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以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因此要研究逐步提高房租。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繁华的市中心和偏僻地方的房子,交通方便地区和不方便地区的房子,城市和郊区的房子,租金应该有所不同。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些政策要联系起来考虑。”
  小平同志的这个重要谈话,高屋建瓴,使我们豁然开朗,顿时明确方向,振奋精神。当时我们狠抓建筑业的着力点:一是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实行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改变施工任务由政府分配,按计划下达的模式,实现市场化原则;二是壮大建筑队伍,形成强有力的产业大军。我们分析,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将有极大的发展,建设任务特别繁重,现有的施工队伍远远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为此,我们提出热诚欢迎外省市施工队伍进入上海,承担各种建设任务,并与本市施工队伍一视同仁,予以积极支持,改变了以往画地为牢,不准外地队伍进入上海的做法。在这个政策指导下,外地队伍纷至沓来,大量涌入上海,从而迅速形成百万建筑大军战上海,千帆竞发、奋勇争渡的局面;三是发展先进施工技术, 配置先进装备,努力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我们认识到,随着上海建设的发展,高精尖新的工程会层出不穷,没有拥有先进技术和优良装备的精兵强将,是不可能完美完成建设任务的。因此下决心集聚人才,加强科学研究,筹措资金,增添大型先进设备,为把上海建筑企业改造成为现代化一流施工企业作出不懈努力。
  现在,谁都可以看到,上海的建设突飞猛进,上海的面貌日新月异,真是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这和认真贯彻小平同志关于建筑业的指示,大力发展上海建筑业,百万以上建筑大军日夜奋战、顽强拼搏是分不开的。
  关于住宅问题,也是这样。小平同志的这个谈话,使我们找到了解决这个涉及千家万户的老大难问题的金钥匙,启示我们认识到:1、住宅是商品,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新老房屋,彻底改变以往住房是福利,由国家、企业无偿分配使用的模式,确立了住房商品化和自住其力的原则;2、买房子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这就要求创立住房金融业务,引入银行发展住房消费信贷的机制。没有金融业的介入,买房要分期付款是无法实现的;3、联系房价,调整房租,逐步提高。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就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房价、租金按住房所处地区不同而变化,这就要运用级差地租的理论,实行市场调节。毫无疑问,小平同志的谈话,为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创立了理论基础,为形成一系列解决住房问题的新政策起了促进作用。
  遵照小平同志的指示,我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积极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在1991年推出了《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决、彻底、全面地开展了住房制度改革,开辟创新之路,成为全国房改的样板和通用模式。
  上海房改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1、明确住房是商品,职工个人可以买新老住房,实施住房商品化和自住其力的原则。2、推行公积金,为职工买房长期积累资金,提高支付能力,而这种积累是国家、单位和个人三结合筹资的模式。事实说明,在低工资条件下,不开辟职工筹资买房的新渠道,不提高职工支付能力,要职工买房,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3、上海房改有5句话: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这是多元素综合配套改革的方案,提租、买房、储存公积金、管理一起上,协调推进,改变了以往只抓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因而发挥了威力,使房改得以顺利实施。4、全民动员,群策群力。上海房改方案草案是公开发表,刊于报章。要求全民讨论,欢迎提出修改意见,也听取不同呼声。经群众讨论,他们提出许多修改意见,我们据此作了适当修改,做到集思广益,把房改方案制订得更加完善一些。上海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是市区人均居住面积大幅上升,由1980年的4.4平方米增长为2003年的13.8平方米。其次是住房商品化飞跃发展,2003年共销售商品住房2224.5万平方米,其中90%系职工个人购买。再次是40多万户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困难户,已基本解决了住房问题;危房、棚户和简屋的改造也胜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截至2003年,累计达718.8亿元,为个人购房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为596.71亿元,为职工购房实行分期付款创造了良好条件。显而易见,上海房改是成功的,这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取得的丰硕成果。
  经过在上海市建委工作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深深体会到,邓小平理论有无限的生命力和创造性。小平同志的指示,往往语句不多。文字也通俗易懂,但却包涵着深刻广博的思想,展示了崭新的机制和航向。特别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它的伟大意义和历史作用会更加光辉地显现出来。
  (作者为原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