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期●随感录●

献曝者言

作者:虞京

十一年前,我在评论陈希同、王宝森案时,曾经指出:“监督权写进了宪法。仅是一般号召,没有具体落实。建立人民民主监督制度的问题,早就应该列入议事日程。亡羊补牢,不容再缓了。”

胡适有句名言:“知难,行亦不易。”十一年前提出的亡羊补牢,到今天尚是一种愿望。恐也是“行亦不易”。如今,在出了陈希同后,又出了上海社保基金案。可见到了非补牢不可的时候了。

其实,补牢并不难。“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最近读到一篇访问两个北欧国家的游记。其中也讲到北欧一个国家反腐败的事件,摘录如下,供我同胞参考:“对于官员腐败现象,同样也是那里人们关注的一个敏感问题。对官员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一旦败露,人们就会群起而攻之,媒体更是紧追不放,大加挞伐。对这类犯罪问题,国家法律的界定及社会舆论的评判,十分严格,按照我们的观点,近乎达到苛刻的程度。我使馆商务处有位领导同志同我们在交谈中曾讲了这么一个实例。有一个友好国家的一家企业的大老板,给我们访问的一个国家的三位高层官员,各送一套高级音响。受赠的官员甲涉足政界的时间甚长,政治经验很丰富,是政坛上老谋深算的人物,他深知此事的轻重,认为处理失当,就会身败名裂,因而看到这套音响之后,随即把它原封不动地退回去。受赠的官员乙,也是一位老练的政治家,认为如果把这套音响收下据为己有,就会在政治上招致难以摆脱的麻烦,便将它交给自己主管的办公厅按规定处理。官员丙对这个问题想的比较简单,不知出于什么动机,把音响的包装箱打开看了一下,后来也退了回去。这件事被外界知道后,引起了一场不小的政治风波。官员甲对这件事的处理,当然无懈可击,没有被卷入这个漩涡。其他两位都受到新闻媒介和社会舆论不同程度的抨击。官员乙因对音响包装箱没有打开,自己也没有收,交给了办公厅处理,办公厅负责人又出面做了解释,而得到谅解和解脱。官员丙却因此难以脱身,被迫引咎辞职,在政治上摔了一个大跤子。这位官员与其他两位官员同样没有收受这套音响,为什么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呢?批评者和弹劾者的理由是:你既然把音响的包装打开了,就说明你有收受的想法,之所以没有收受,是因为嫌东西不如自己的意,不能排除有受贿的动机。这说明,在这个国家不仅对受贿行为要追究责任,而且对受贿的动机也可进行公开的指责和弹劾,不会轻易放过。当然,这种指责和弹劾也往往夹着复杂的政治派别的斗争。不论怎样,这个事例告诉人们,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对防止官员腐败是何等的重要。”(李明俊,安徽省政协主席,《芬兰、瑞典印象点滴》《江淮文史》2005年第3期)

开放有一个大好处,国人眼界打开,有了比较。看一看,北欧诸国的政治文明程度之高,真令人羡慕。我们应当虚心向人家学习,学习人家在反腐败斗争中,如何发挥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