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期●青少年绿洲●

一言难尽的网吧

作者:王志振


  网络的重要性人所共知。发展网络事业、普及网络知识是新时期国民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事业。目前全国有多少网吧,恐怕谁也说不上一个准数。在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网吧随处可见。
  然而,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目前在网吧经营中,违规的现象还比较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无证或违法经营。这种现象在—些中小城市中尤为突出。一些网吧经营者以单纯赢利为目的,不注意网吧的安全,有些网吧电脑布线不规范,有的线路甚至紧贴易燃物品。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网吧经营者为了应付管理部门的突击检查,将入口处的大门关闭,从而给安全留下很大的隐患。突出的事例是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蓝极速”网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致使24人丧生。同年2月,河北省唐山市也发生过一起网吧事故,17人在大火中丧生。二是一些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1年4月3日,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网吧向未成年人开放时间仅限于每日8时至21时。但事实上,不少网吧经营者为了赢利并未认真执行这一规定。甚至有一些网吧经营者为未成年人违规提供色情等不良链接。应当说,到网吧的未成年人,大多开始时并不知悉某些含有色情、赌博等内容的网站,可那些见钱眼开的网吧经营者却乐意提供这样的链接。由此,不少未成年人沉湎于网吧不能自拔,其危害性不言自喻。
  网吧,本来应当是人们学习、交流、查阅相关资料与信息的场所。对媒体它应当是一个信息新平台;对经营者而言,它是吸引网民的一个途径。可眼下,由于监管不力与一些网吧经营者唯利是图,一些违规经营的网吧却已成了让家长揪心、教师烦心、学校忧心、社会操心的一块“心病”。由此看来,加强对这些违规经营的网吧的管理已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对一些网吧所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做到三个“强化”。首先是应该强化对网吧的监管力度,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网吧行为的具体实施细则。同时, 更要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的力度,形成一个有效的执法格局,从而使规范网吧行为的重要举措落到实处。其二是必须强化对上网人员的教育工作。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网吧对初次上网者有进行守法教育的义务。对于未成年人及青少年学生,各级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自身的教育电脑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上网教育引导,让青少年学生上网走上正确的轨道。其三是强化相关法律与法规的建设。在这方面,我们要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门法律,并使之有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只有法律与法规健全了,网吧的违规经营才能从源头上得到扼制。
  当前,一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迷恋上网显得无可奈何,有的甚至暴发了家庭冲突。有人形象地将这种现象比喻为家长与网吧开展了一场对孩子的“争夺战”。如果你家的孩子也不幸迷恋上了网络,那你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作为家长对孩子上网,不能一味阻拦,而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养成上网浏览有益的信息与汲取知识的好习惯。经济条件许可的家庭,应该购置电脑让孩子上网,鼓励孩子通过网络开拓自己的视野,不断充实与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时代飞速发展的需要。
  网络是新时代的产物,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必不可少的平台,也是青少年开拓视野、不断汲取新知识的重要手段。对当前某些网络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要予以足够的重视。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与全社会的关注下,这些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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