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期●随感录●

不能把“和谐社会”简单化

作者:汪长纬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适应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我国社会的现实要求。换句话说,我国社会目前不仅还有诸多不和谐的现状,而且产生这种不和谐现状的因素依然存在。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正因为如此,构建和谐社会才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但是,这个目标刚刚提出,许多地方就纷纷打出“和谐社会”的旗号,似乎那里早就莺歌燕舞,一片太平盛世。这就叫人看不懂了,既然你那里已经是“和谐社会”,还需要再费力构建吗?更有甚者,就连开一个职工联欢晚会,也要上纲到“构建和谐社会”这样的高度。如今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和谐社会”又变成了一只筐,什么都要往里面装。这样,不仅降低了和谐社会的标准和尺度,容易把和谐社会庸俗化、简单化,而且会抹煞、粉饰业已存在的不和谐的现实,反倒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和谐社会是有具体的目标的,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有过详细的科学论述。其主旨和要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等。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必须解决目前已存在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不仅要经济和谐,更要社会和谐,文化和谐,民族和谐,群体和谐,阶层和谐,等等。当前分配不公引发的贫富分化严重问题、制度因素造成的官员腐败问题、道德失衡衍生的诚信危机问题、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农民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国民待遇问题,已非一日之寒。要让上面这些早已处在不和谐状态的问题,走向和谐,决不会一蹴而就,决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这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长期的艰苦努力,是不可能如愿以偿的。
  再说,和谐与不和谐,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解决了原有的不和谐,又会产生出新的不和谐;即使原有的和谐,也不可能弥久不变,而常常会被打破出现新的不和谐,这又需要创造条件去实现新的和谐。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永远不会完结。如果随心所欲地把和谐社会庸俗化、简单化,或只轻飘飘地把“构建和谐社会”当成口头禅,并不在实质性的问题上下功夫,那只能贻误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