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期●征战纪事●

我在和含被服厂的战斗岁月

作者:马景三


  1943年2月,随着和(县)含(山)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军工生产也得到发展,对保障部队和地方的军需民用发挥了重大作用。 
  我是1943年春日军对巢(南)无(为)地区大“扫荡”时,随师部教导队边战斗边转移到含和支队的。6月,日军对和含再次大“扫荡”。反“扫荡”胜利后,经一段时间学习,我被分配到支队供给处被服厂担任厂长。 
  和含被服厂规模不大,除请来的裁缝师傅外,初期干部和职工也就十几人。工人多是当地人,还有六七个女同志,有的是从家里跑出来的“童养媳”,有的是地委和支队的干部家属。工人们进厂后即等于参加革命,都有军籍,享受供给制,是不穿军装的战士,还有极少的津贴费。请来的师傅是定期合同工,拿计件工资。 
  工厂的条件很差,厂房设在驼塘黄村一所破祠堂里,设备也很简陋,仅有两台圆梭、一台长梭的旧缝纫机,以及几台从南京、芜湖买来的手工织布机。缝纫工具一般都较轻便,适于肩挑、船装,以便随时转移。 
  被服厂生产的产品有棉衣、夏衣、雨衣、布袜、绑腿、被单、蚊帐、便衣(老百姓穿的衣服)等,每年的单、棉衣任务为1000多套。女工们主要负责打孔、锁扣眼、钉扣子、干杂活,以及必要的运输等任务。每年的生产任务完成后,裁剪师傅与缝衣工人都回家,到需要时再请来。随着部队不断发展、壮大,被服厂的任务也不断增加,生产方式也随之转变,由夏天做单衣改为做冬衣,请来的裁剪、缝衣工人也由定期合同工改为长年合同工,除春节回家过年外,长期在厂做工。 
  厂里生产所需的细布、蚊帐布、缝衣针、纽扣、染料等材料,均由军需通过当地“跑单帮”的商人到芜湖、南京、上海等敌占区采购而来,家织布、土纱、棉花、青麻、毛巾等物资,则多数是向当地商人或巢北的布商购得。如无特殊情况,被服厂不直接购买生产资料(原料)。 
  由于当时干部和工人都是自愿参加革命的,都有炽热的爱国热情和抗战必胜的坚强信念,因此纪律性很强,自觉性和积极性都很高。为进一步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被服厂实行了赏罚分明、超产有奖的制度。干部与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任务紧迫时,夜里一起突击加班,在汽油灯下一直干到深夜。干部还经常与工人在一起做游戏(如画兰草),开展文娱活动。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了干部与工人、工人与工人之间的团结。 
  关心和改善工人的生活,也是调动工人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方法之一。有时,我们带领工人到野外、山岗去打野兔野鸡等,改善伙食。有时,我们也到地主家的塘里搞鱼。厂党支书记焦恭贞知道后,就告诫我们说,这是违反纪律的,以后不能这样干。过年时,大家喜气洋洋,一起动手,弄了几个菜、一个汤,有说有笑,欢度春节。当时物质条件虽然相当困难,生活也十分艰苦,但干群之间互相关心、亲如一家。大家思想乐观、积极向上,工人在生产中都能吃大苦、耐大劳,每年都能按时或提前完成生产任务,即使在战斗频繁的情况下,也能千方百计保证部队服装装备、军需物资的及时供给。
  此外,和含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不仅是被服厂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工厂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当时,被服厂一旦接到日伪军企图“扫荡”我根据地的消息,就立即处于紧急备战状态,除动员全厂力量外,还需要当地民伕的协助。只要我们一声呼唤,不论是白天、夜晚,民伕们召之即来,为工厂包装设备和物资,并迅速转移到可靠的群众家里藏起来。日伪军离开后,他们又把这些物资设备如数搬出,让我们马上恢复生产。
  1945年7月,被服厂迁到了无为东乡汤沟,直到新四军北撤时才停止生产。这时,工人们根据情况,一部分回家,一部分随部队撤走,笨重的机器(如缝纫机等)埋在黑沙洲等地方。 
  1943年至1945年,两年多时间,和含支队供给处被服厂在斗争十分残酷、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积极生产,保证了支队各部队、各机关军需服装及装备的需要,改善了人民子弟兵的生活条件,为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马红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