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期●随感录●

“报复心理”是害人害己的毒药

作者:吴玲

2024年11月发生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的驾车撞人大案,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伤。案发后,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该案性质极其恶劣,要求全力救治伤员,精心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善后工作,要依法严惩凶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警方初步查明,案件系嫌疑人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这一极端案件让人义愤填膺!

本来,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去解决。然而,樊某却萌生报复心,以毫无人性的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造成无辜群众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任何用极端残忍手段报复社会的发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在社会生活中,有些人以攻击的方式,对那些曾给自己带来不公平等伤害的对象发泄不满,就是报复。报复心理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属于情感范畴的狭隘心理。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加遏制,任其膨胀,不仅会害人害己,甚至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伤害。樊某不但因此找不回他原本期待的“公平”,还因为自己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他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雨果曾说过:“世界上最宽广的是大海,比大海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胸怀。”生活在社会中,矛盾冲突在所难免,但一旦由此产生严重的报复心理,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的危害极大。即使当事人再“冤屈”,也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不能让愤怒情绪控制了自己的理智。更何况,万一因报复行为伤害了无辜,报复者不就从原来的“被害者”成了“害人者”了吗?

各级社会管理部门也需及时化解这部分人的心结,听取这部分人的合法诉求,从源头上遏制恶性报复社会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