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期●老区采风●

乐清对农村老党员实行“安养工程”

作者:鲍如呈

浙江省乐清市委把党的政策与乐清实际相结合,对农村建国前入党的504位老党员(抗日战争时期入党老党员69人,解放战争时期入党老党员435人)实行“安养工程”,切实做好对革命老区老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乐清是浙江著名的革命老区,1930年是红十三军活动的区域,1926年冬,中共乐清支部成立,成为温州独立支部所属各县最先成立的地方党组织。1935年粟裕、刘英同志率领的挺进师转战浙闽边界,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创建了浙西南、浙南、浙东南等游击根据地。乐清的岭底是括苍游击队最初建立的根据地。这支队伍以后发展成为浙南游击纵队第三支队,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当地人民在战争年代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付出了极大的代价。1945年4月份,国民党浙保四团顽军1000多人,血洗革命老区乐清岭底,枪杀红色群众,大肆烧抢南充、泽基、张庄村,烧毁三村民房2050多间。老区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冒着生命危险为地下党组织、游击队送信、带路,提供给养,掩护救治伤病员等,成为我党组织和游击队的坚强后盾。他们“青春换得江山壮,碧血染出天地红”的革命精神,是我们的“建国之宝,强国之道”。喝水不忘挖井人,乘凉尤忆栽树者,我们不能忘了当年打天下作出贡献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称“三老人员”)。
  乐清市组织部门经常深入基层,看望老党员,与他们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了解他们生活和身体等情况,发现问题,尽量帮助解决。“三老人员”大部分住在山区农村生活,他们全靠市民政局发的“三老人员”定期补贴过日子。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党员每月46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党员每月360元、老交通员(含红色群众)每月270元。
  从2011年1月份开始,乐清市对全市农村老党员增加了补贴,70-79岁每月每人增发300元,80-89岁每月每人增发400元,9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发500元,总计增发补贴费374.4万元(其中市财政支出244.4万元,市委组织部党费支出130万元)。这样,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月每人收入660~860元之间。再加上每年春节、“七一”、九九重阳节三次慰问,每次发慰问费800元。近年来,市委组织部还对建国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实行住院医疗药费报销制度和大病求助政策。得到如此照顾乐清市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普遍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