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期●随感录●

自觉当好 “党的形象大使”

作者:袁 浩


  
  日前,笔者参加一次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议,一位领导干部这样讲:“在群众心目中,基层党组织直接代表着党的形象,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当好党的形象大使。”笔者听后深有感触。党员的形象与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威信与生命,万万不可小觑。在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树立“我们都是党的形象大使”的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
  应当看到,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员队伍的状况总体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在各条战线上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彰显着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如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沈浩等优秀共产党员,以自己的崇高形象,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党员身上还存在着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有的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有的自身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有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严重脱离群众。这些人玷污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不能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是抽象概念、空洞说教,而应贯穿在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实践中,不仅通过日常工作体现出来,也通过生活的点滴小事显现出来。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岗位,对党员的要求会有区别,但有一点应该是共同而又永恒不变的,那就是共产党员应该成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模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模范,识大体、顾大局、团结群众共同进步的模范,始终保持先进性,决不能懈怠。
  当好“党的形象大使”,靠的是良好的党性修养。坚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以转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经过艰苦磨砺,使自己真正做到“思想上入党”、“行动上入党”。要发扬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精神,在一点一滴中形成和强化素质,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自己的形象,坚持把形象当生命,把服务当责任,把奉献当义务。
  当好“党的形象大使”,党章是面“镜子”。党章不仅从整体上规定了我们党是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而且规定了党员应是什么样的人。因此,每一名党员都要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看一看政治信仰是否坚定,道德品行是否高尚,遵守纪律是否自觉,群众观点是否牢固,素质能力是否过硬,工作业绩是否突出。
  当好“党的形象大使”,廉洁是块“试金石”。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廉洁从政,确保权力公正运用和阳光运行,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淡泊名利,远离诱惑,带头弘扬社会正气,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我们相信,只要每个党员都有当好“党的形象大使”的意识,身体力行、有所作为,我们党就一定能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