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3日傍晚,我们村来了一队解放军,共有80多人。由于人多,为方便住宿,他们被分进了几户人家,我家分得12人。到我家后,他们便与我父亲商量,借了我家五六捆稻草,摊在堂屋,然后垫上军用毯子,放上被子,打成了地铺。晚饭后,战士们一个个解下绑腿,用随身所带的铝盆洗完脚,然后盘膝坐在“床”上,用一根根棕色的野猪鬃刺穿脚底的水泡。他们一边戳着,一边还风趣地说,这是在“打炮”(泡)。据讲,用猪鬃戳水泡,可以避免发炎和化脓。
那一年我13岁,凡事都觉得新鲜,我正看得入神,一位解放军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问道:“小同志,我们做个朋友,好吗?”“好!”转而他又问我:“你不怕我们解放军吗?”我昂起头回答道:“不怕!”我们正说着,一位炊事员忽然跑了过来,内疚地对我的“朋友”说:“叶排长,刚才挑水时,我不小心把房东的一根扁担压断了,您看……”叶排长很快作出了决定:“这样吧,你先去向房东说明情况,给人家道歉,然后照价赔偿。”炊事员走了,出于好奇,我便悄悄地跟上了他。炊事员先去拿了只杯子,然后找到了我的父亲,诚恳地说道:“老乡,我把您的那根扁担挑断了,实在对不起,我们一定照价赔偿。只是我们部队现在还在打仗,暂时还没发流通券,我就把这只杯子抵您的扁担吧。”说着,炊事员就把一只铝铸的杯子塞到我父亲手里。父亲连忙摆手:“这根本就不能怪你,我这根扁担已用了多年了,断也是早晚的事。这杯子我不能收。”就在这时,叶排长走了过来,对我父亲说:“老乡,损坏东西要赔,这是解放军的纪律,谁也不能违反。”我父亲没有办法,只好说:“既然这样,我就收下留作纪念吧。”
第二天天刚亮,战士们便早早地起了床。他们把打地铺用的稻草一一捆好,还给了房东,并把地上打扫得干干净净。临走前,叶排长又给我家留了张“借条”,大意是,解放军某部在渡江南下途中,因煮饭烧菜用掉了某某老乡柴草28斤,今后老乡可凭此据与当地人民政府结算。最后是他的签名和日期。
解放军走了,我站在村头目送着他们,心里真不愿意他们离开。但从那时候起,“解放军真好”就作为一种信念,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