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有篇文章,说的是1934年,习仲勋在陕甘边区任苏维埃政府主席时,推行“贪污10元以上者枪毙”铁律的史实。文章大意是:1934年11月7日,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的当天,中共陕甘特委书记惠子俊、军委主席刘志丹和政府主席习仲勋主持召开了联席会议。刘志丹说:“民众选出的政府,党和红军都要支持拥护,使革命政府有威信有权威。同时,政府也要在实践中建立起自己的威信,一定要成为一个廉洁的政府。群众最痛恨反动政权的不廉洁,他们无官不贪。我们一开始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有骨气,要讲贞操,受冻挨饿也不能取不义之财。”习仲勋强调:“我们苏维埃政府一定要把惩治贪官污吏、树立廉洁政风,列为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惠子俊建议:“是否可以制定一个法令,一切党政干部,凡贪污5元以上者撤职,贪污10元以上者枪毙。”大家拍手通过。习仲勋说:“志丹同志在红军中推行了临阵脱逃者枪毙,强奸妇女者枪毙,贪污战利品者枪毙等铁的纪律,是否也可以用于党政干部。”大家齐声喊:“完全可以。”
也许有同志会说“太左”。我想借用文学评论中的一句术语,这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我赞美。当年,边区苏维埃政府刚建立,群众最痛恨反动政权的不廉洁。刘志丹的一段话,语重心长,清清楚楚。如果没有使各级干部敬畏的铁律,行吗?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啊!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从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发展成为拥有83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困难中,一步一个脚印,持续发展,繁荣昌盛,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不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开始就极力推行以保持自身廉洁的铁律吗?
无数事实证明,廉洁关乎存亡,廉政关乎国运,这是有远见的政治家们的执政共识。惩办力度决定震慑强度。腐败无论大小,本质都是一样。记得我们部队渡江后,组织上通知,在新老地区币制的使用规定,尚未明确前,别上街购物。有位同志未执行通知精神,去商店买了一双袜子,结果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这里再说一件事,解放初期“三反五反”时,公安部有个处长叫宋德贵(当时为副厅级),1936年入党,战争年代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了七八处伤疤,进城后他犯下了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重大罪行。我记得当年在天安门前搭台公审。我正好在军委空军某部“三反五反”办公室工作,也参加了这次公审大会。据说,公审前一天,还有人说情,认为宋德贵有战功。罗瑞卿部长反问了一句:刘青山、张子善的功劳比宋德贵小吗?公审大会开得很成功,宋德贵被判处死刑。
革命的铁律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违反的。即使不是为个人的贪欲,为小团体的利益而贪也是不行的。我有份材料,记载了叶飞亲手捆绑违纪干部的事。抗日战争胜利后,叶飞率山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抵山东华丰地区。当时,距纵队第二旅驻地大汶口不远处有一个日军仓库,储有弹药、医疗器材以及被装等多种物资。纵队命令二旅派一个营看管,待纵队后勤部清点后分配给各单位。在清点物资过程中,民运部的同志发现这个营趁看管之便,私自把仓库里的物资往大汶口运,当场制止不住,便向纵队机关报告。叶飞即令政治部的一位领导前去阻止,这个营担心上级已发现再不搬就来不及了,反而加快搬运速度。叶飞十分生气,遂派纵队副政委谭启龙亲自前往处理。无奈部队新整编不久,在场的官兵都不认识谭启龙,不予理睬。叶飞知道后火了,飞速赶到现场。带队的二旅副旅长王胜见叶飞到来,有点不知所措。叶飞下令警卫员将王胜绑起来。警卫员认识王胜,不敢动手。叶飞便抓起绳子亲自把王胜绑起来,拉到车上,带到纵队后,关了禁闭。这件事对整编不久纪律性欠缺的部队起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无不注重维护革命的铁律,他们真是“毕生奋斗清如水,耿耿忠心照月明”啊!
历史学家高阳在《书屋》2013年第1期撰文披露,早在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针对少数党员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向全党发出《关于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通告“训令各级党部,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地洗刷出党”。 这不是从历史深处走来的法治精神吗?我们可敬的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就是这样毫不留情地洗刷那些贪污腐化分子的,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今天我们的总书记习近平的话说:惩治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一查到底。在一个社区的夕阳读书班上,老年朋友们读到习总书记的这些话和近期来从报纸上看到的各地反腐倡廉的新气象,无不欢欣鼓舞,信心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