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携带妻儿到北方旅游,顺便就“什么是腐败”进行了一次小小的调研。被访问者有导游、司机、个体户、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等,堪称是萍水相逢的芸芸众生,提供的答案却令人大跌眼镜。
当询问“党员干部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人浮于事、徇私舞弊算不算腐败”时候,回答大多为“否”,因为这和那些“拥有多少套房产、多少个情妇”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攀谈久了,被访问者还主动“爆料”。有的说,自己结识的某名干部“只要一送钱,就给办事”,真是恪守诚信的“好官”。有的说,他家乡有个贪官届满转任,不少百姓带着惜别的口吻说:“刚刚喂饱一个贪官就送走了,来了一个新县太爷今后不定多遭殃呢?”
以上坊间逸闻堪称佐酒解颐的笑谈,笔者听后却笑不出来:和香港民众对腐败的“零容忍”相比,内地老百姓对腐败的容忍度何其宽泛啊!是内地的老百姓素质太差、觉悟太低吗?恐怕不能这么说。党风带政风、引民风,一些地方和部门贪污腐败沉疴已久,一些关乎群众的切身问题通过正常渠道长期得不到解决,才是产生以上后果的根源。对待党内某些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老百姓始而怨声载道,继而麻木冷漠,最终竟开始迎合趋奉,透露出党群关系畸形的严重信号。当苏联红旗从红场上空悄然坠落时候,莫斯科街头一片宁静,没有群众上街游行集会,正是这种党群关系畸形的恶果。
所幸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具有着清醒的认识。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反腐动作频频,舆论反映强烈。王岐山在最近的一次反腐座谈会上总结称:“你们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们更希望的是润物细无声,不大搞动静,但是也不能有困难就不做。”此番言论水波不兴,绵里藏针,可谓刺中党内各种隐性腐败的死穴。倘若能将反腐真正纳入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条分缕析,抽丝剥茧,则官场积弊可除,黎民百姓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