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期●老区采风●

吴江市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模式新创举

作者:陈仲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夺得了粮食连年丰收。但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小规模与集约化、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实行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土地股份合作社顺应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明确农民土地股份的前提下,实现了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民的专业分工,大大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为实现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据2011年统计,吴江市累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55家,入社土地28万亩,占全市承包土地面积的60%,发放种粮补贴1458万元。

通过深入调查,目前经营形式有以下三种。

1、统一经营,分片管理,落实奖赔。

震泽镇齐心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由4名村干部和18名生产队长组成,共投入资金43万元,经营土地面积1400亩,合作社给农民每亩土地流转费650元,并推选该村主任朱建芳任社长。合作社经营管理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生产布局,夏季种水稻,冬天种麦子;统一机耕机插;统一防病治虫;统一收割;统一产品出售。经营两年来效果较好,水稻平均亩产在1100斤左右,麦子平均亩产在600斤左右。分片管理的考核,以全社平均产量为标准,高于平均数要奖,低于平均数要赔。2011年考核结果:有60%队长获奖,有40%队长进行赔偿,投资回报率达50%左右。

2、能人牵头,分户承包,自负盈亏。

桃源镇新和村“强民粮油生产合作社”,由该镇中心供销社主任邱引根牵头,联合两位民营企业老板,于2000年向该村流转土地2023亩,投入资金480万元。他们做了四件实事:一是平整土地,通过平地墩、填沟渠,扩大土地面积400多亩;二是制止冬季不种麦子的抛荒现象,增加粮食120多万斤;三是增添了农机设备,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四是加强了农田建设,改善了村容村貌。新建机耕路2公里,路旁栽种香樟树7000多株。在水利部门支持下,实现了节水灌溉,并且形成了“田块成方,沟渠成网,道路平坦,绿树成行”的农村新貌。

经营一年后,他们深深地感到,农业是露天工厂,气候变化无常,增产增收无保障。2011年夏天,眼看沉甸甸的麦子丰收在望,突然遭受暴雨袭击,成熟的麦子烂在田里,自然灾害带来了损失,只能由合作社承担。为了规避风险,合作社于2011年夏季把2023亩土地以每亩500元转包给5户种粮大户经营,据初步调查,这5户种粮大户均取得丰收。

3、统一经营,分区管理,保底分红。

同里镇北联村粮油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5085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92.3%,涉及农户1240户。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过程中坚持做到:一是规范签订入股协议。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入股农户签订的入股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由土地股份合作社发股权证书,入股人凭《股权证》获得股权收益。股权可依法继承,但不得馈赠和转让。二是坚持民主管理和监督。合作社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3名社员代表,代表1240户农户,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农民参与到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中。三是维护农民权益。为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合作社公开明确收益分配标准,对土地流转入股的股份按照当年合作社实际收益进行分红,其中科技农业示范园内流转土地实行保底分红,坚持同股同利。四是落实规范化制度。在落实合作社章程的同时,建立了资产经营与管理、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和土地入股分户明细台账,定期实行社务公开,增强了经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机制是现阶段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诞生是家庭经营的延伸,是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有效地解决了目前农民缺技术、缺服务、缺销路的困惑,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曾指出:西方国家搞工业化,吸引大批农民进城,大力发展工业生产,然后再按分工,多数农民留在城市,少数农民回乡种田。但中国不能这样做,因为中国农民太多,涌向城市对城市压力太大。因此,中国要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让小城镇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力的“蓄水池”。按照费老的这一科学论述,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为广大农民搭建了一个发展平台,拓宽了农民创业就业的渠道,提高了农民的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走出了一条城乡共同发展的特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