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期●警 钟●

一个公安局长的捞钱三招

作者:萧 丁

 

单严法在担任安徽萧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疯狂索贿、受贿累计金额高达360多万元。网民按其名字的谐音,戏称其为“善言法更善捞钱的公安局长”。

单严法捞钱的招数,没跳出众多贪官敛财的套路:第一招就是动干部卖官帽。

按照常情,一名官员整天冠冕堂皇地跟部下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一般是不会收受身边人钱财的。试想,如果收了下属的贿赂,以后在下属面前怎么再道貌岸然地讲法讲廉,还有什么权威和尊严?又何来底气发号施令?单严法才不顾这个常情呢!不是有句话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吗?他来当公安局长就是为了发财。他一边明着“善言法”,一边暗中捞钱财,特别是在干部人事调整中,把手伸得老长,仅收受本局工作人员贿赂就近200万元。

首先送钱给单严法的身边人是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孙岳,时间是2009年5月。

那段日子,孙岳得到“内部消息”,局领导班子很快要调整。他知道局里缺一名副局长,好几个人都瞪红了眼盯着这个位子,他是其中之一。为了在众多竞争者中胜出,他想起了一言九鼎的单局长,想起了“提钱进步”这句官场俚语,决定跟单局长做一笔交易。

那是一个双休日,孙岳知道单严法回宿州家里休息了,便带上两万元驱车追去。赶到宿州“滕王阁”大酒店附近,他以“汇报工作”为名,打电话把单严法约出来。见面后,孙岳把一包鼓囊囊的现金拿在手里,问起局里领导班子调整的事。单严法没有否认要选配一名副局长的传言,也没确切地告诉他班子调整的时间。孙岳觉得时机成熟了,便递上钱,请他“关心”。单严法客气一下便把钱收下,答应尽力帮忙。

两万元钞票送出去了,县局领导班子调整的事却一直没有动静。转眼到了2011年年初,还是没有选配副局长的消息,孙岳觉得是自己的感情投资不到位,便赶在春节前夕,到单严法家拜早年,拜年礼也加码到现金10万元。当年8月15日,孙岳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萧县公安局副局长。孙岳为了感谢单严法的提携,又利用中秋节、春节多次向单严法奉上现金2.4万元。

在某种意义上说,孙岳给单严法送的不仅是买官钱,而且是“学费”。他从这位贪财的局长那里得到捞取钱财的“真传”,于是在当上副局长之后,便弄权敛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先于单严法吃上了“牢饭”。

时任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的李华,给单严法行贿的目的是能进公安局领导班子,当一名党委委员。

2009年5月,李华得知单严法在北京参加全国公安局局长培训,便赶到北京送去两万元现金,向单严法提出进班子的请求。单严法收下现金答应帮忙,果然半年之后,李华成了“李委员”。李华对单严法感恩戴德,又利用中秋节、春节的时机,先后送给单严法数万元,行贿金额达到10万元。

当然,李华也跟孙岳一样,会千方百计地把送出去的钱加倍地捞回来。2012年他因受贿近百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成为在通往牢狱的路上“走在单严法、孙岳前面的人”。

向单严法行贿的身边人远不止孙岳、李华两人。据查,单严法在担任局长四年期间,本局向他行贿的35人中,行贿10万元以上的就有16人。比如,萧县公安局大案大队原工作人员吴某向单严法行贿25.4万元,先后当上大案中队中队长、刑警大队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治安大队原大队长毛某某,向单严法行贿16万元,当上了副局长;大屯派出所原所长李某某向单严法行贿16.2万元,当上公安局局直某大队大队长等等。

失去监督的权力有多大,贪官敛财的机会就有多大。单严法捞钱的第二招是利用独揽的工程建设决策权和资金使用的决定权,大肆敛财。

2008年,即单严法坐上局长交椅的第二年,萧县公安局迎来了基层派出所基础建设年,单严法也因此迎来第一个借机发财年。先是石林、酒店、张庄寨三个派出所办公楼招标。安徽萧县工程建设总公司的阚某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竞投标,以100万元的低价中标。

单严法与阚某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后,不久又追加六个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全部给阚某所代表的工程建设总公司承建,总造价达750万元。工程投入施工后,阚某觉得虽然揽工程难,结算工程款更难,而结清工程款则难上加难,但只要掌握拍板权的一把手爱钱,便千难万难只等闲。于是,2009年春节期间,在九个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建设渐近尾声,结算工程款也摆上阚某某的日程的时候,他试探性地给单严法送去5万元现金投石问路。本来决定送钱的时候,阚某心里还有点忐忑,生怕单严法是个清廉的官,弄巧不成反成拙,没料到单严法竟毫不客气地笑纳了,并安排属下给他结了40万元工程款。750万元只给结40万元,这结果当然不是阚某预期的。他在焦虑中等来了中秋节这个“看望朋友”的时机,阚某又给单严法送去5万元现金,说“马上到中秋节了,不请您喝酒、吃月饼了,您自己买吧,结算工程款的事,还要请局长多关照。”单严法未加推辞收下“喝酒吃月饼钱”,又给阚某结了一部分工程款。

2010年春节到了,阚某为了让萧县公安局加快结算工程款的进度,再次带上5万元现金给单严法拜年。单严法又给他结了部分工程款。可是还剩270万元,没有给他结清的迹象。阚某开始感觉到单严法的胃口很大,几万几万的送,撬不开结算工程款这条门路了。可是自己揽工程挣钱也不容易,送一回钱结一部分,如此下去送多少钱才算完,何时能把工程款结完?

阚某焦急之下,空手去找单严法催要工程款了。单严法打着官腔对阚某说,工程款是发改委拨的,他们不把款拨下来,我就没办法给你,再等等吧!现在结清是不可能的。
阚某这回催要工程款碰钉子,便认识到要想尽快把剩下的270万元工程款结清,就必须继续送,还要加大力度。几天之后,他一下子带上30万元现金,到单严法家。单严法收到这笔钱,果然满心欢喜地答应尽快解决,并且没过几天就把工程款结清了。

单严法捞钱的第三招,是利用自己掌控的人事权公然索贿、受贿。

砀山县人权某长期带着儿子小权在新疆干工程。远离家乡干工程虽然挣了些钱,却享受不到家的温馨,而且小权已到成家立业的年龄,在外面干工程不是长法,收入也不稳定。权某于是便在家乡托人把儿子安排进公安局“吃皇粮”。他想起自己在萧县公安局当派出所所长的侄子大权。2010年春节,他由当派出所长的侄子大权陪着拜望单严法。初次见面,权某瞒着侄子在一只装烟的手提袋里装上20万元现金,送给了单局长,并且当面提出让儿子进萧县公安局当警察的请求。单严法说,现在公安局是凡进必考,进来要经县里领导同意才行。权某一听经县领导同意可以进,就觉得有了希望,可是 20万元现金送出去后,单严法那边一直没有消息。

于是,权某又在中秋节,带着一个装20万元现金的“土特产”袋子,到单严法家催问儿子工作的事。单严法还是说公安局凡进必考,但答应帮助另想办法。

40万元送出了,单严法仍然没有回话。转眼到了2010年底,权某沉不住气了,专门从新疆赶回来,带着一包装着新疆土特产和20万元现金的袋子,第三次找到单严法家。单严法知道权某这次仍然是“登门有礼”,再不给个准话就说不过去了,于是许诺说,公安局进不来,但他可以找县里的领导做工作,把小权安排进经济效益好的事业单位。单严法三次收了权某60万元,便找了时任县委书记的毋某,请毋书记帮助为小权安排工作。毋某在宿州工作时就与单严法关系不错,当即便答应了,但又说这段时间事情太忙,要等一等再办。但这一等,就等来毋某受贿案发,权某送给单严法的60万元也因此打了水漂。

单严法毕业于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曾经就职于宿州市公安局治安科、法制科和安全保卫支队,不仅“善言法”,而且富有侦查与反侦查的经验。担任萧县公安局局长不久,他就一边大肆敛财,一边为自己做“廉洁自律表率”的包装。在任期间,他先后从非法收受的360多万元中拿出12.5万元交到局纪检委,为掩蔽自己的受贿犯罪放出烟幕弹。

2012年初,交警大队原大队长李华,县委原书记毋某某受贿案发,相继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和被上级纪委带走调查后,他开始惶惶不可终日,想办法“洗白”自己了。

2012年4月的一天,单严法想起了自己收受某建设工程总公司阚某45万元的事,于是给阚某打电话,说有事找他,让到宿州港利小区东门去。阚某赶忙开车去,单严法已经等在那里。阚某刚把车停下,单严法即上了车,递上一个布袋子,说了声“这是35万元现金,你拿回去吧”,就下车走了。阚某回家数了数,布袋里果然是35万元现金。联系到县委书记毋某某和交警大队长李华犯案的事,阚某知道单严法害怕了,但他却想不明白,单严法明明收下了45万元,为什么只退35万元,难道受贿10万元就不是受贿了?

其实单严法这是心存侥幸。有人说“反腐败是隔墙砸砖头,砸到谁是谁”,怎么这么巧就砸到自己头上了?假如只是虚惊一场,把受贿得来的三四百万都退回去,岂不是太亏了?于是,他又筛选了一下容易出问题的受贿款项,最终把原副局长孙岳、治安大队原大队长毛某某等三人送的钱悄悄退回去,一共退了63万元。东窗事发后,他又向纪委交出受贿赃款100多万元。

2013年1月17日,单严法受贿案由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5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单严法犯受贿罪,判处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已退现金105.5万元及赃物依法予以没收,其他涉案赃款229.1万元继续追缴。捞钱有三招的单严法,这下没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