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期●随感录●

“才俊”的上级该负什么责

作者:丁勇泉

 

《大江南北》杂志从今年第四期起设了“警钟”栏目,“编者的话”中希望广大读者予以关注,我作为一名忠实读者,在读完《一个青年才俊的蜕变之路》后,想谈点自己的看法。

我从该文的字里行间发现,“才星”陨落,固然说明吴建文自身素质修养不够、贪欲无限膨胀,但也与他的领导用才不当有关。前者是吴堕落的内因,后者是吴堕落的外因。吴的外因,对于吴的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来说,又是内因。一个干部违法犯罪,人们往往注重追究罪犯本人的过失,却容易忽略追究为他犯罪创造条件者的责任。这也该敲一敲警钟吧?

吴建文的确是个高级人才。但是让他负责搞“20扣”那样低智商的勾当,其中遍布“权钱交易”的陷阱,而在制度设计上毫无牵制和监督,只有信任和重用,没有提醒和帮助,不能不说是吴的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的失职。如果各地、各级都能查一查,还有多少这样失职的情况存在,并予以纠正,那么我们将为国家挽回多大损失,能保护和挽救多少像吴建文这样的人才!

吴建文被判死缓,是罪有应得,正如街亭失守马谡该斩一样。街亭失守,不仅损兵折将,而且使诸葛亮的大军处于被动(幸有“空城计”来补救,否则蜀国就要灭亡),所以斩马谡后,诸葛亮自请降职三级。

处理完吴建文案之后,吴建文的上级领导是否也该反思一下,学学诸葛亮的忏悔和自责呢?


上一篇:公费办节莫泛滥下一篇:心中的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