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期● 学习与思考●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
作者:居欣如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这是党教育干部和党员的首要之义。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我们手中的权力既是人民赋予的,就应当用来为人民群众办事,办好事。这是十分浅显而应该明白的道理。但是,这些年来,在这根本性问题上仍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和做法。
在某些官员的眼里,上级领导是权力的来源。上级有权决定自己的升迁和前途,上级便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而在某些上级官员眼里,自己有权决定下级的提拔升迁,就有了“生杀予夺”之权,而标准则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标准的制订虽有明文规定,但实际是由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以权力为媒介,就形成了实际的依附关系。
某些领导干部以为权力是个人奋斗的“结果”,是多年来付出的“回报”,是用来提高自己和家人待遇和享受的“资本”,于是就利用这种权力谋求私利。更由于当今社会不少官员脑子中多少受封建思想影响,自己掌权,荫及子女、配偶,有的为官,有的经商,利用权力,占尽天时、地利之优势。权力一旦进入市场或官场,就成为最昂贵的商品和最有力的护身符。他们中的有些人,或是国有大企业之总裁,或是各方党政要人。由于他们最接近权力,只要他们经商,就日进斗金;他们从政,也必步步高升。
显然,权力进入市场或官场,成为谋私的工具,就无所谓公平、公正,更谈不上公开!也就无所谓民主、民意!必定是腐败丛生、民怨沸腾,还能搞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能搞什么民主政治?
面对这样的状况,很值得广大干部深思:无数革命先辈当年参加革命,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把权力从腐败的反动统治者手里夺过来,由人民当家作主,为人民谋利益吗?现在我们掌了权,就应当继承先烈的遗志,弘扬革命的传统,运用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反之,如果像有些人那样被权力腐蚀了,也随之腐败起来,用权力来谋私,而不是为人民,那就是对革命、对人民的背叛。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党的每一个干部都必须作出正确选择。
作为党的干部,还须正确对待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古人说:“欲治其国,必先治其家。”“一家不治何以治天下?”我们党的纪检会议多次强调指出:“领导干部既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带头树立好的家风。”
为官一世,遗德不遗财。在这方面我们的周恩来总理做出了好榜样。
民族英雄林则徐,不给子女留钱财,却留下一副对联:
“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
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如何正确看待权力,正确运用权力,正是我们应当认真思考和对待的。权力具有两重性:可以用来行善,可以用来作恶;可以用来谋公益,可以用来图私利;权力能使人高尚,也能使人堕落。关键是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正如有人说的“权力应当是一种负担(责任)。当它是负担时,社会稳如泰山,而权力变成一种享乐时,那一切就完了”。顺便提醒现在有些为官者,如果滥用自己的权力,处处为自己争名誉、争特权、争利益,在群众面前抖威风,把自己凌驾于老百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为千方百计攫取到了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么,当权力一旦背离自己宗旨时,就会成为巨大的颠覆的力量。这是历史教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