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期●专 稿●

大连的大炮弹

作者:付红 桑世波

在淮海战役中,我军使用了大连建新公司生产的20多万发炮弹,仅在战役第一阶段消灭黄百韬兵团的战斗中就使用了8万余发。
在淮海战役纪念馆的馆藏中,有一件二级文物,是上世纪30年代日式塔轮皮带车床,该车床是大连建新公司所属裕华工厂从1947年到50年代末生产炮弹用的,在淮海、辽沈、平津、抗美援朝、中印反击战等战役中曾立过汗马功劳,为我国的解放战争和巩固国防,反对侵略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解放战争时期,辽东半岛南端的大连地区(当时称旅大地区),连着东北、华东两大战场。由于这一地区未被战火波及,因而成为我党我军一个稳定的后方和兵工生产基地。大连自1945年8月获得解放后,苏联红军即按照当时苏联政府同国民党政府订立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有关协定,在这一地区长期驻守并实行军事管制,国民党军队不能进入这个地区。我党便充分利用这个条件,很快在大连建立了地方党委和人民政权,并根据党中央的决策及东北局和华东局的决定,利用大连近代化的工业基础和海上运输的便利条件,发展兵工生产。
      当时由大连地委协调这一重大兵工生产项目。大连地委与苏军当局交涉后,接管了一批战后停产的化学、炼钢、机械工厂,先后从华东、华北、东北派去大批干部,投入大量资金,逐步建立起我党领导下的一个以兵工生产为主体的大型联合企业。同时,为了不使苏方在与美、蒋外交时形成被动,我党在大连所组织的多方面支前工作,都采取“只做不说”的办法,兵工生产也是隐蔽进行,兵工厂对外只称之为“大连建新公司”。
      建新公司所属工厂主要有:炮弹厂,又叫隐蔽一厂,对外称裕华工厂,即国营大连五二三厂前身;引信厂,也叫隐蔽二厂,对外称宏昌工厂;以及钢铁厂,化学厂,机械厂和制罐厂。公司有2600多名职工,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的技术水平较高,并有几十名日本技术人员。
      解放战争的第二年,我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战场需要大量炮弹,尤其是后膛炮弹(在这之前大量供应给我方前线的多是解放区兵工厂生产的前膛炮弹,主要是迫击炮弹)。当时战场上使用的后膛炮弹主要是从敌人那里缴获的,不能满足战争的需要。而当时在其他解放区还没有条件生产战场上迫切需要的75毫米口径的钢质后膛山炮和野炮弹。因此,大连建新公司以自身优势承担了这样一个重大的光荣任务。当时建新公司是在敌人重重封锁、原材料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发射药的试制、弹体加工、装管、药筒制造以及全弹的大批量生产,这些都成了我国兵工史上的里程碑。
      到1948年底,建新公司职工增加到8000余人,公司也发展成为以近代化重工业为基础,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一个完整配套的军工体系。当年来自各解放区参加这项兵工生产的党员干部,与大连工人群众团结在一起,把工厂当作战场,创造了英雄业绩。有 17位干部和工人在支前生产的岗位上英勇牺牲,有多位干部和工人致残。为军工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炮弹厂厂长吴屏周,在没有大炮可供实弹射击的情况下,与引信厂厂长吴运铎等同志亲自进行炮弹试验。在试验中炮弹突然爆炸,吴屏周不幸牺牲,吴运铎也身受重伤。吴运铎在医院里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剧痛,在病床上刻苦学习日语,并查阅日文技术书籍,搜索引信方面的资料。他把自己的心声浓缩成了《把一切献给党》一书,这本书曾鼓舞了成千上万的人。吴运铎伤未痊愈,就架着双拐出院回到工厂,一面继续从事引信研究工作,一面给工人讲授技术课,他的事迹被广为传播,受到了党和人民的称赞,被誉为“中国的保尔”。
      当年,建新公司生产的山炮弹,绝大部分由华东财委驻大连办事处的华顺商行组织的运输队,经海路越过国民党军队的封锁,源源不断地送到山东半岛东端,位置比较隐蔽的俚岛——我军物资接运站,再由山东支前大军运往前沿兵站。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代政委粟裕同志曾在给建新公司经理朱毅同志的信中说:建新的炮弹在淮海战役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向建新职工表示感谢。解放战争胜利结束后,建新公司受到中央军委的通报表扬。粟裕同志在总结淮海战役胜利的原因时指出:“华东地区的解放,特别是淮海战役的胜利,离不开山东的小推车和大连的大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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