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期●学习与思考●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净化干部成长环境
作者:居欣如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其中特别强调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真正让廉政的思想深入人心。
古人云:“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为廉矣。”廉的基本要求是不取不义之财,不贪不义之利。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就是“廉政”。自从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以来,廉与贪就是一个不衰的话题。
为什么有的官员能够保持廉洁,有的却成为腐败分子呢?原因很多,其中除了官员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外,还有他们所处文化环境的差异,也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官员的腐败已成为一个严重问题。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腐败已不是某一个具体人的问题,而成为侵蚀党和国家机体,影响社会稳定发展和党与政府公信力的一种祸害。
回想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是中国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光荣岁月。那时,连打个私人电话,寄一封私人信件,都是自掏腰包,不揩公家的油。倘若哪个干部有贪污受贿行为,领导批评他,组织严惩他,周围的人鄙视他,甚至连家人也瞧不起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下,干部腐败的就很少。
当下,从查办腐败案件的实际情况看,凡是腐败多发的地方,也是廉政文化建设严重缺失和薄弱的地方。在那种地方,正气被压,歪风滋长,一些干部信奉的是“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甚至认为廉洁的干部是“傻”,“没本事”。把官场送礼受贿看成是“礼尚往来”:你为我办事,送钱给你应该;你不收,那是“见外”,就不够朋友,不是自己人。在一些腐败严重的部门和行业,群蛀成团,蓄意排斥廉洁的干部,认为“你廉政,那说明你不是咱们一伙的,你得出局”。结果,“受贿收钱反而觉得安全,不收钱成了另类”。如此的官场生态环境,“野草”疯长,“鲜花”长不起来!
一些贪官利欲薰心,荣辱颠倒,较普遍地存在侥幸心理。他们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准则,自恃权力在手,在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认为“不要白不要”,“不拿白不拿”;“他拿得,我就拿不得?”因而不惜以身试法。有的则自作聪明,认为只要有“政绩”,“GDP”上得去,收几个钱无碍于事。更让他们肆无忌惮的是,迷信于“官官相护”,认为“出了事,只要我顶住,就会有人来‘捞’我”。
干部成长环境的恶化,必然会导致腐败的蔓延。结果是见腐不怪,以致麻木不仁。针对这种状况,如果反腐倡廉只停留在一般的号召,那只能是空洞的诺言。
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净化干部成长环境?反对腐败必须加强力度,坚决反,认真反,切实反。如领导干部申报财产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就要抓紧认真落实。对腐败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不得姑息纵容。
我们还可以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和地区反腐倡廉的好经验。如新加坡、芬兰等国家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现象极为少见。他们通过强化制度、加强监督和廉政教育营造了一个浓浓的崇廉鄙贪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即使如香港,经过“廉政风暴”,人们对于官员的腐败,疾恶如仇,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具有“人人得而诛之”的心态。因此,也是比较廉洁。
我们更应当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宣扬廉政者,鞭挞腐败者,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力量,使廉政文化建设有正确的导向。同时,也要努力发掘廉政文化资源,倡导与中华文化相连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文化,净化社会环境,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