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期●卷首语●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
作者:易 化
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的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深刻指出:“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前提。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中国的繁荣富强。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之源。正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民主政治建设同样取得了令人振奋的进步。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特点。邓小平同志曾说,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没有一个党的统一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实践证明,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领导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否则,就难以防止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局面,也无法避免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从革命战争时期以“投豆选举”、“三三制”等形式在解放区实行广泛民主选举,到1954年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世纪90年代8亿多农民实行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再到实现城乡“同票同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正在不断拓宽,民主制度正在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正在不断丰富,努力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方略。从加强法制建设到提出依法治国,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0年来,尤其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我们要自信,但不能自满,裹足不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毕竟是个新事物,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当前,社会上关于政治改革的议论很多。许多意见和建议值得深入思考,但也有些意见和建议偏于极端,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也在那里摇旗呐喊、制造舆论、混淆视听。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人们要增强政治定力,坚守政治原则和底线,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