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期●新年走笔 共话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处理好社会利益矛盾

作者:夏禹龙

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构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意味着利益多元,社会上存在着具有不同利益的群体,在他们之间必然会发生种种利益矛盾和斗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而不同”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不是要抹杀或消除这些矛盾和斗争,而是要妥善地处理这些矛盾,使斗争的结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当前在我国,社会利益矛盾是随处可见的,党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就是要求我们统筹兼顾这五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其实,还有两个不容忽视的基本利益关系:一个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据全国工商联主持编纂的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2005年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65%,可见这个关系的重要性;另一个是官员与民众的关系,从贪污腐败、权钱交易之严重存在,也可见这个关系之非同一般。根据这样的社会现实,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不能采取“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种办法,通过矛盾斗争“一个吃掉一个”,而应在承认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长期并存的前提下,让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得到妥善的处理,尽可能使斗争的结果达到矛盾诸方的共赢。
  要使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斗争的结果达到共赢,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矛盾诸方的得益总和要不断增大。如果得益总和是个常数,那么,这个社会群体分多了,也就意味着另外的社会群体分少了,无法达到共赢,相互之间就难以达到和谐,更不要说得益总和减小了。只有得益总和增大,矛盾诸方才有可能都获益而达到共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看成硬道理的原因。
  但是,单靠经济增大、得益总和加大还不行。如果利益在各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畸轻畸重,某些社会群体得益过大,而另一些社会群体得益很少,甚至不得益或者利益受损,那也达不到共赢的结果。因此,在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实行利益的公平分配,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协调与整合社会利益矛盾,首先是在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按照市场交换关系自下而上地进行。由此,为了达到社会的和谐,需要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在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力量和手段上取得大致的平衡。当前,社会的人群可以按拥有社会资源的多少划分为两个大类的群体:一个是拥有权力、资本、技术、知识等资源较多的群体(简称“资多”群体),如管理者、企业主和各种专业人才等;另一个是拥有社会资源较少的群体(简称“资少”群体),如一般的工人、农民和失业、无业人员等。显然,作为分散的个体来说,后者在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后者又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在人数上远远超过前者。为了在利益矛盾的斗争中保持双方在力量上大致的平衡,以利于实现协调和整合,就有必要支持后者实现组织化。俗话说:“人多势众”。其实,“人多”并不自然地就会“势众”,只有组织起来,形成合力,“人多”才能达到“势众”。这是一。
  二是要畅通各社会利益群体表达其利益要求的渠道,并引导其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及时表现出来。组织起来不仅有助于“资多”和“资少”群体之间在维护自身利益上力量的平衡,而且可以使各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能够集中起来表达出来。这种组织化的利益表达,有助于进行有效的协调与整合,达到社会的和谐。如果一个个社会的利益主体都分散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那么,表达的内容就千差万别,而且带着较多的感情成分,难以协调和整合,并容易以非理性的、无序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只有形成民主的氛围,通过会议、传媒和民意机构等渠道,让各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要求都能集中地、清晰地表达出来,才更有可能在理性的、合乎法制的范围内使之得到调节和整合,保持社会的和谐状态。
  三是要开辟一定的合法通道,让社会人群中产生的不满情绪能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宣泄出来。既然社会利益的分化是无法改变的现实,我们对各种具体的社会利益矛盾和斗争的调节手段又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那么,在社会人群中产生这样那样的不满情绪,就是难以避免的。对于这些不满情绪,我们除了要尽量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进行有说服力的解释工作以外,还应开辟让它们能及时宣泄出来的一定的合法通道。只堵不疏是行不通的,只会使不满情绪在封闭的状态下长期积累起来,最终导致非理性的爆发,破坏社会的和谐。近年来,社会上群体事件的急剧上升,也与此有关。
  四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其中首要的是政府要转变职能,担任好自己应有的社会角色。政府不应成为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矛盾和斗争的参与者,它的职能在于为社会利益矛盾的斗争制定公平的规则,创设公正的环境,建立相应的制度,并为利益受损者提供社会保障,充当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最终协调者”。如果政府在各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的斗争中,没有公正的态度,而明显地偏向于某一方,或者政府官员把被赋予的公共权力拿来作为个人的资源,进行权钱交易,卷入社会利益矛盾的斗争之中,那就不可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结果,相反,只能加剧社会的不和谐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