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亮点。在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什么是核心价值体系?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价值体系,其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体现着社会的本质,指导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它不仅统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深刻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和基石。不仅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而且是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环节,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命线”。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地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就会迷失方向,社会就难稳定,甚至发生动乱,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可言。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决定》提出了明确的界定,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一切,坚持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去引导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以史为鉴,苏联之所以亡党解体,主要原因就是取消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造成党内外思想混乱,社会动乱,内部瓦解,以致酿成自我毁灭的历史悲剧,这是值得记取的沉痛教训。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代表了全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将有力地调动全国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力地增强全国人民的凝聚力,朝着一个共同目标奋勇前进。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辉煌业绩的力量源泉。四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全民族共同的道德规范,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基础。以上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有机统一,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它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精神支柱,是我们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鲜明地亮出这面旗帜,就是昭示人们在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不论发生如何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绝对不能动摇。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使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与本质,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利于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的共同进步。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思潮相互激荡,人们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出现多样化趋势,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更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来抓。抓住了这个根本,才能树立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才能树立全社会的和谐理念,培养全社会的和谐精神;才能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形成全社会的和谐人际关系;才能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把和谐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更好更快地推向前进。
希望党员干部做讲诚信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