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期●·随感录·●

室陋德馨

作者:胡昌方



  河南省卢氏县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的革命老区。该县县委常委办公用房,是上个世纪50年代建造的土坯房,迄今早已陈旧不堪,且人多房窄,办公拥挤自不待言,每到雨季,有的房间顶部还往下滴水。如此简陋的办公用房,按理早该拆旧建新,但该县县委对此一直是“修修补补”,始终没有“大兴土木”。
  卢氏县的领导同志久居旧房,不建新楼,此为哪般?且听县委书记王振伟如是说:“有了钱,这两年不断有人提议建县委办公大楼。花1000多万元建座新大楼,我们能办得到。但有钱了到底该咋花?我们讨论过,还是先‘紧’着老百姓,旧房修修还能用,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见《百姓》杂志2007.8)
  听罢王书记这番话语,笔者不禁联想到,时下有些贫困地区,百姓刚刚实现温饱,可那里的官员,却用有限的资金兴师动众地建造豪华型的楼堂馆所;有一些地方中小学的师生,长期胆战心惊地蜷缩在低矮破旧的危房内教学,而他们的主管部门乃至不少党政机关却高楼林立,安居广厦……诸如此类,与卢氏县县委办公用房相比,形成了多么强烈的反差!
  笔者无意推崇“苦行僧”,也并非笼而统之地反对改善住房设施和办公条件。问题在于,“动土兴木”,必须从经济实力出发,从实际需要出发,从百姓意愿出发。问题还在于,要提倡一种“勤政节俭,艰苦创业”的精神和“忧在人前,乐在人后”的传统美德。
  唐代诗人刘禹锡在《陋室铭》里写道:“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这句古语的意思是:南阳诸葛亮的草庐和西蜀杨子云的亭子,虽然简陋,但皆因居住人很有名德,所以受到人们的景仰。今天,我们党的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难道不应好生回味这一名句,像“身居土坯房”的卢氏县县委那样,身体力行,情系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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