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期●随感录●

赞“老娘舅”

作者:孙杨生

 

最近应邀去张家港市大新镇实地采访,获悉在该镇桥头村,活跃着一支由37名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军人自愿组成的调解服务队伍,他们利用自身的威望,帮助政府解决小到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大到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他们还将调解工作与村务、党务工作相结合,为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被村民们誉为“老娘舅”。无独有偶,乐余镇也有一支由退休法官、退休教师等组成的70多名擅长民调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老娘舅”正式上岗,他们和乐余镇法庭的审判人员一起,负责调解大大小小的各类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农村中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话:“天上老鹰大,地上娘舅大。”意思是在农民家庭中,一旦出现了比较大的矛盾,往往就会请娘舅到场评判,娘舅说什么就是什么,家庭成员闹矛盾,娘舅就是“法官”。

大新镇桥头村和乐余镇的“老娘舅”与家庭中的“法官”娘舅不同的是,他们一般与被调解对象不存在血缘关系;与“法官”娘舅类似的是,只要“老娘舅”一到场,村里的各类矛盾纠纷便有了心平气和解决的机会。桥头村有位93岁高龄的耿老太瘫痪在床,却得不到子女的护理,医药费也无着落,两个儿子互相推诿。“老娘舅”耿全官知道情况后,主动上门做起了两兄弟的工作。兄弟俩看到德高望重的耿老上门劝说,立马红了耳朵根。两兄弟的矛盾化解了,耿老太也得到了子女的精心护理。

我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凸现,需要我们更新观念,更好地化解矛盾。那种老是迷信党和政府的行政权力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不转变过来,久而久之就会积累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矛盾,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老娘舅”队伍的建立正是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一种创造,值得我们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