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让上海“先行先试”。中央有关部门将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这是中央一项带有战略性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是一项“啃硬骨头”的任务。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准经商”方面的规定,党内早就定有,最早可以追溯至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接着1989年7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七件事的决定”,其中第二件事就是“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此后,党内在2001年、2010年又相继发出这方面的规矩。遗憾的是,某些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经商问题上,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态度,变换方式、屡禁屡犯。在已查处的各种“打虎拍蝇”的案件中,人们都可以看到贪官腐官背后,有着“贪内助”“恶衙内”的身影。比如周永康案有周滨,徐才厚案有其妻女,令计划案有令的妻子加兄弟,刘铁男案则是“儿子前台收钱,老子后台办事”,看似腐官“各显神通”“步步踏准”,然而“东窗事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而要了自己性命”,而且是“家庭塌方”!倘若说经济体制改革到了“深水区”,须“敢啃硬骨头”,那么,中央再次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的行为作严格规定,要在上海试点,拿出这方面的实招和细则,是从严治党“敢啃硬骨头”的重要表现。
其次,这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次实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包括党建方面的“改革党的纪检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任务。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依法治国总目标时,要求形成由“五个体系”构成的“法治体系”,即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小康是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两个轮子,全面从严治党是保障,将四者联成一个全局性战略的实施过程。可以说,让上海“先行先试”的这项改革是党建课题,属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范畴,它与改革相关,又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联。由此,中央选择这个“点”,以此突破,是赢得事关“全盘”性胜利的一步重要棋子。
再次,这是“以小见大”“以家风影响党风政风社风”的一次尝试。中国古训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国家,家风对一个人的素质养成具有基础性的影响。如果说,执政党党风影响着政风社风,那么,家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影响着“全身”,家风亦影响着党风政风社风。家风不是小事。试想,有一位时时处处盯住的、极力反对自己丈夫“伸手”的“贤内助”,丈夫也就难以成为贪官了。
最后,中央选择上海作为试点,是对上海,对上海干部队伍的高度信任。在改革开放方面,中央确定上海要做到“四个率先”,勇做“排头兵”,敢当“先行者”,十八大后又明确“自贸区”先行先试,获得经验后向全国复制、推广。此后,司法体制改革又选上海试点。现在,“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试点任务,又落到上海身上,正如市委书记韩正同志所指出的,“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上海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决心、勇于担当,把各项要求落实好,不辜负中央的期望”。我们深信,上海在改革开放上“先行先试”有成果,在从严治党方面,也一定会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作者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