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案中有一个情节:从2006年开始,洪金洲在很多次收钱后,会将纪委、财务、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叫来,当面把钱以“廉政金”名义上交,还开了相关收据。直至2013年案发,他上交款物累计达到5550多万元。洪金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交“廉政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2006年被提拔到凯里市任职后,给他送钱的人越来越多,收的钱也越来越多,心里感到惧怕;二是想通过上交款项打消别人对自己的怀疑。
作为贪官,洪金洲的演技可谓“高明”。所谓“高明”,亦即他敢于并善于运用上交“廉政金”之术,来为自己屡屡受贿打掩护。这般打掩护,确乎也给他带来了“自证清白”的好处。自2006年至2013年案发的这段时间内,不少人甚至组织上相信其是廉洁的,进而相信其过去都是干净的,一路升官,平安无事。
在洪金洲看来,自己打了掩护,从此便可高枕无忧。正因为此,他不仅不收手,反而变本加厉。从2006年到2012年,洪金洲先后11次收受张某共计583万元人民币,为其承揽项目、征地拆迁等大开方便之门;先后15次收受陈某共计49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1万英镑,在国有土地出让、承建工程、征地、拆迁等事宜上为其提供便利……
或许,有人会说,洪金洲其实并不贪,否则他何必上交那么多“廉政金”呢?错!洪金洲上交“廉政金”的最初动因,是因为收的钱越来越多,心里感到惧怕,而并非不想要;换言之,只要安全,他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的。如果真的不贪,他至少该做两件事:一是将所有贿款统统上交相关组织,二是从此痛改前非、金盆洗手。然而,他终究未能。办案机关曾在镇远县洪金洲岳父母家的地窖里查获近2000万元受贿款,须知这钱是2013年5月转移到那里的。原因是,当时凯里市一名干部被调查,令洪金洲感到紧张,他就让妻子回镇远老家,去清点一下到底有多少钱,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这些细节充分表明,他不仅没有歇手之意,而且依然一意孤行,极尽顶风作案之能事。
“聪明反被聪明误”。洪金洲的悔恨应该是惨痛的,然而终究悔之晚矣。若对为官者有什么忠告的话,那还是一句老话:“人在做,天在看。”选择了为官,就是选择了为人民服务,也就是选择了必须干净干事。否则,洪金洲的今天,就是“前腐后继”者的明天。